李敖曾说:“国内有相当一批有钱人,都是靠着侵吞国有资产而发家的。这些人所侵吞的钱

风中感受的历史温暖 2026-04-11 22:11:51

李敖曾说:“国内有相当一批有钱人,都是靠着侵吞国有资产而发家的。这些人所侵吞的钱,大多都是六七十年代人民集体劳动,共同创造出来的财富。” 这话听着扎心,却把九十年代国企改革中一段说不清道不明的往事摆到了台面上。那会儿,大批中小国企日子过得紧巴巴,设备老化,人员臃肿,账面上常年亏损。为了“盘活”,一些地方搞起了管理层收购,也就是后来常被人提起的MBO。按理说,管理层收购是成熟市场里的一种股权调整手段,可到了当时那个监管还不完善的节骨眼,这成了某些人“空手套白狼”的机会。 先把企业账面做成亏损,把原本值钱的机器设备、厂房土地在评估环节压到最低,再让管理层出资或贷款完成收购。更有甚者,拿企业的钱去收购企业本身,左手倒右手,一夜之间,原本属于全民的国有资产,就变成了少数人的私人财产。郎咸平当年那句“保姆吞了主人家产”,虽然刺耳,却点出了一个事实——不少企业的原始积累,并不是靠技术创新,而是靠低价瓜分公共财富完成的。 这种操作并非只是坊间传言。公开披露的案例里,有人通过虚假合资、倒账、私分土地收益等方式,把巨额国有资产装进个人和亲友的口袋。 大连北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宫明程,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滥用职权,把国有股权低价转让,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.5亿元;济宁市第一化工厂与金声公司之间,通过虚构承揽合同和无效协议,险些让3700万元国资白白送人;中国轻骑集团原董事长张家岭,不仅通过信用证诈骗、挪用公款、贪污受贿大肆敛财,还在企业改制期间,把数千万元土地收益私分给参与改制的个人。这些不是什么“灰色地带”,而是赤裸裸的侵吞,只不过披着“改革成本”“经营创新”的外衣,让外人一时难以分辨。 李敖把这种现象和“八国联军”相提并论,确实有夸张的成分,但也抓住了问题的核心——财富的来源是否正当,是否尊重了劳动者的付出。六七十年代,无论是农民被压低的粮价,还是工人拿着微薄工资在简陋厂房里日夜加班,他们都是在为国家、为集体打基础。那时候没有股权激励,没有年终分红,支撑大家的是“厂子是大家的”这种朴素信念。 等到改革大潮一来,某些人却利用信息不对称、制度漏洞和手中的权力,把这些年集体汗水换来的资产,变成了自己护照上的海外资产。更让人心寒的是,一些人“功成名就”之后,忙着把家人和资金转移到国外,孩子在国外读书、买房、入籍,自己在国内依旧享受各种资源和头衔。这种行为不是简单的个人选择,而是把本该用于公共福利的资源抽走,把风险留给社会,把收益揣进私人腰包。 当然,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民营企业家。改革开放初期,像年广九这样的“傻子瓜子”,从摆摊卖瓜子起家,靠勤劳和智慧赚到第一桶金,三次面临牢狱之灾,又被邓小平三次点名保护。这种白手起家的故事,和那些靠侵吞国资起家的人,根本是两码事。年广九的财富是市场交易的结果,而侵吞国资的人,是在利用制度漏洞和权力寻租,把原本属于全民的资产变成自己的私产。两者性质完全不同,不能混为一谈。 从制度层面看,这类问题的根源在于权力缺乏有效监督,信息不透明,资产评估和交易程序不规范。九十年代的改革,的确需要在短时间内做出大量决策,难免有“摸着石头过河”的成分。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拿“改革成本”当挡箭牌,掩盖借机谋私的行为。 事实上,许多国企管理者并非不懂法律,而是懂法之后想方设法钻空子。他们请客吃饭、编织关系网,甚至专门学习法律、聘请退休司法人员当顾问,为的就是在规则边缘游走,把风险留给国家,把收益留给自己。这种“专业化”的侵吞,比简单的贪污更隐蔽,危害也更大。 值得注意的是,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查处力度。无论是中央巡视组的专项巡视,还是检察机关对重大案件的深挖细查,都表明“侵吞国资”不再是能轻松翻篇的旧账。 中粮集团下属公司原总经理宫明程、中国铁物原总经理宋玉芳、中冶集团原董事长杨长恒等人,都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严肃追责。这些案例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:无论时间过去多久,只要侵吞了国有资产,终将付出代价。这不仅是对历史负责,也是对那些曾经为国家建设流汗流血的普通劳动者负责。 李敖的话虽然刺耳,却提醒我们,财富的合法性不仅仅看结果,更要看来源。一个国家真正的强大,不是看有多少富豪榜上有名,而是看这些财富是否经得起历史和良心的检验。 如果一部分人的富裕,建立在侵吞公共财富的基础上,那么这种富裕不仅难以持久,还会撕裂社会信任。相反,如果每一笔财富都能说得清来源,经得起审计,那么无论个人成就多大,都值得尊重。毕竟,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,不应该让老实人吃亏,更不应该让蛀虫们逍遥法外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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