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用口水当法律,别用情绪判是非 很多事,越想越让人堵得慌。 一上来就给人扣帽子、定罪名,好像谁嗓门大谁就有理,谁骂得狠谁就代表正义。 我只认一个理:法律才是唯一标准,事实才是最大底气。 先说理: 一个人、一个企业,有没有罪,不是网友说了算,不是自媒体说了算,不是情绪说了算。 只有公、检、法,依照法律、依据证据,才能定一个人有没有违法、有没有犯罪。 这叫法治,不是人治,更不是网治。 再说事: 柳传志那代人,当年是真刀真枪把企业做起来的。 一、照章纳税,给国家交过真金白银; 二、解决过大量就业,让很多家庭有收入、有活路; 三、把品牌做向全国,在那个年代,是实实在在干出来的实业。 这些,都是摆得上台面、经得起查的事实。 有些人张口就“有罪”“坏人”, 可真要问他:哪条法律?哪份证据?哪个司法结论? 他一句话也拿不出来,只会骂、只会扣帽子。 我就想问一句: 公检法都没定性的事,凭什么你一张嘴就成了铁案? 人家依法经营、依法纳税、解决就业, 没偷没抢没坑蒙拐骗, 凭什么要被一群连事实都懒得查的人,往死里踩、往脏里泼? 时代不一样,可以有不同看法,可以批评,可以质疑, 但不能搞网络批斗,不能用舆论代替司法,不能用情绪代替事实。 谁都有说话的权利,但没有私自定罪的权利。 尊重法律,尊重事实,才叫真公道。 别让老实干事的人,寒了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