卤菜店使用四姐二字被索赔50万成都这位开卤菜店的四姐,真是人在家中坐,官司天上来

惜珊赏娱乐 2026-04-09 12:53:15

卤菜店使用四姐二字被索赔50万成都这位开卤菜店的四姐,真是人在家中坐,官司天上来。自己在家排行老四,街坊邻居从小叫到大,开个店叫“四姐手撕兔”,踏踏实实做生意,结果突然收到传票,被外地一家餐饮公司告侵犯“四姐”商标,张口就要50万。换谁不懵?四姐自己都委屈:我就是四姐,凭啥不能叫?这事乍一看离谱,细想更让人替小商户捏把汗。这年头,好像随便注册个通用称呼,就能到处维权收割。对方拿着注册下来的“四姐”商标,就觉得天下所有带“四姐”的店都侵权,完全不管人家是用自己的外号、做的还是完全不一样的生意。一个卖手撕兔,现做现卖、打包带走为主;一个开火锅店,提供堂食餐饮,行业、模式、客群八竿子打不着。更何况“四姐”这种称呼,在川渝简直遍地都是,“X姐”“X哥”“X嬢”都是最接地气的店名方式,自带人情味,根本不是谁独有的创意。用这种通用性极强的称呼去碰瓷小个体户,吃相实在不好看。好在法院判得明明白白:不侵权!法官看得很透——“四姐”显著性本来就弱,保护范围不能太宽;两家业务不类似,普通人也不可能把卤菜店和火锅店搞混;对方也没拿出什么实际使用证据,光拿着商标空告,根本站不住脚。最终两边诉求都驳回,既没让个体户赔巨款,也没认定对方恶意,算是一碗水端平。这件事最让人舒服的地方,就是法律没有一味偏向“有商标就是大爷”,而是站在普通人的认知里讲道理。很多小商户都是用自己的名字、小名、排行开店,踏实经营,靠口碑活下来,如果随便一个人注册个通用词就来索赔,那小生意还怎么做?这判决也给所有商家提了个醒:注册商标不是尚方宝剑,通用性称呼别想垄断;个体户也别慌,用自己本名、外号开店,只要正经经营、类别不同,法律是站在你这边的。说到底,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创新,不是碰瓷。别让好好的“四姐”们,寒了心。 卤菜店使用四姐二字被索赔50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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