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,一72岁阿婆在20多年前听信保险员的话,从每月4000元退休金中拿出部分去购买储蓄型保险,用来以后养老。万万没想到,保险员向阿婆借了些钱后消失了,还把阿婆购买了近30年的8份保险合同全给退了,拿着保险金到处挥霍。当阿婆得知这一切后,整日以泪洗面,称不想活了!目前,警方正在对保险员进行处理,同时对保险员的财产进行了冻结,试图为阿婆挽回部分损失。 据悉,陈阿婆丧偶多年,一直独自一人生活,女儿时常会回来探望她。陈阿婆的退休金只有4000多元,为了不给女儿添麻烦,她生活得十分节俭,所以还能攒下来一点。 后来陈阿婆听说有储蓄型的保险,相当于将钱存起来,而且还多了一份健康保障,这让陈阿婆十分心动。 之后,陈阿婆去了趟保险公司咨询这款储蓄型保险,业务员丁某热情地接待了陈阿婆。 在丁某的一番介绍后,陈阿婆与保险公司签订了8份合同,其中有二三十年后可以领取保险金的,也有陈阿婆身故后,由外孙领取保险金的。 这8份保单如果长期持有,未来价值近百万元都不成问题,这足够陈阿婆养老用了,她还想着能帮扶外孙。 合同签完后,丁某的服务并未停止,他经常上门探望陈阿婆,甚至帮忙做些家务活,这让陈阿婆对丁某产生了绝对的信任,她将保险事宜全都交给了丁某处理,就连身份证和银行卡都交给了丁某保管。 后来丁某因为资金周转不开,还向陈阿婆借了点钱。然在借款到期后,丁某却突然失联了。 陈阿婆到保险公司了解了情况后,才发现自己购买的那8份保单竟然在2024年8月份就被退了。 不仅如此,丁某还用陈阿婆的8份保单贷款了40万元,在退掉8份保单后,还套现28万元,这些钱全都给丁某拿走挥霍了。 当陈阿婆得知此事后,她整日以泪洗面,称自己都活不下去了。好在有外孙的开导,陈阿婆缓了过来,之后在外孙的陪同下,陈阿婆去报了警。 警方抓获丁某后,丁某承认一切都是他做的,而那些钱早已经被他砸在了网络游戏中。 目前,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丁某的财产,希望能给陈阿婆挽回部分损失。 1、丁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? 陈阿婆因信任丁某,将保单和银行卡、身份证信息全都交给了丁某。 可丁某却辜负了陈阿婆的信任,将陈阿婆购买的保单退掉并转走了购买保险的28万元经费,还用陈阿婆的保单贷款40万元并全部转走。 由此可见,丁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陈阿婆财产的目的,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陈阿婆数额巨大财产的行为,故丁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。 在司法解释中,盗窃数额达到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,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。 《刑法》第264条规定,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 因此,丁某将面临至少10年有期徒刑的处罚。 2、陈阿婆的损失是否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呢? 陈阿婆是找保险公司购买了8份储蓄型保险合同,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,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。 丁某在职期间,多次利用职务的便利,以及陈阿婆的信任,通过亲手操作陈阿婆的手机,将保单拿去贷款,又退掉了保单,转走了钱。 这一系列的行为中,均是因为陈阿婆给丁某提供了身份证与银行卡导致的。 因此,陈阿婆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,她不该把身份证和银行卡以及保单管理等交由丁某全权操作。 保险公司又无法查到是谁操作了贷款和退保,毕竟丁某是在陈阿婆手机上操作的。 因此,保险公司大概率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。这样一来,陈阿婆的损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弥补。 最后,养老钱,是老人的保命钱,更是他们晚年的尊严。丁某连陈阿婆的养老钱都偷,真的是太不道德了。通过此事,也是提醒大家要多多关注家中老人,不仅是身体健康问题,还有财产安全问题,并且要经常给老人灌输一些防骗知识,杜绝这种“温情骗局”,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安心养老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