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明付了钱,却被酒店当成“大冤种”。 湖南衡阳的冯女士在网上抢了个899元的上海

为天下痴狂 2026-04-08 16:06:41

明明付了钱,却被酒店当成“大冤种”。 湖南衡阳的冯女士在网上抢了个899元的上海网红酒店套餐,正打算高高兴兴去旅游,结果预约时,页面冷冰冰弹出一行字:“无房”。 紧接着,更恶心的一幕出现了。 冯女士刚退出来,就发现该酒店同款套餐不仅没下架,价格还悄悄变成了1299元,甚至页面上还特意标注了四个大字:房量充足。 899元就是“无房”,1299元就“充足”了?这哪是满房,这是明晃晃地嫌钱少,想坐地起价。 冯女士没忍气吞声,也没跟客服扯皮,她直接一张诉状,把酒店告到了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。 法庭上,酒店方还没来得及找补,法院的判决先下来了:这是欺诈,必须赔钱。 很多人有个误区,觉得下单了没入住,合同就不算数。法院这次直接定调:钱付了,合同就生效。酒店收了钱却骗人说没房,背地里加价卖,这就是典型的虚构事实。 这种行为不属于普通违约,而是触动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里的“高压线”。 结果出来了:酒店除了要把原房费解决,还得额外给冯女士支付三倍赔偿款,一共2697元。 至于提供服务的平台,法院认为其履行了审核义务,且对商家的这种“临时变脸”不知情,所以不用担责。 现在的旅游市场,这种“低价引流、到期毁约”的套路太深了。有些商家觉得消费者出门在外图个省心,肯定会自认倒霉。但这次判决给所有想动歪心思的商家提了个醒:契约不是废纸,消费者也不是好捏的软柿子。 有人觉得为了几百块钱打官司不值当,也有人觉得就该让这种没诚信的商家长长记性。换做是你,遇到这种“涨价就有房”的糟心事,你是自认倒霉换一家,还是死磕到底拿赔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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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面店老板

支持面店老板

1
2026-04-08 17:14

支持打官司,犯法必惩罚就没有人敢犯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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