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开车撞劫匪致1死2伤被判无罪正式向反馈一下,这个热搜是典型的翻炒旧闻的不实报道,此案实际发生在2008年7月,二审判决已经在2009年结束,当时有广州日报的报道网页链接 。距今已经有十多年,并不是新近发生的新闻。而且此案不存在女子被判无罪的问题,当时的审判主要是针对两名劫匪,被抢女子一审二审都没有被起诉,自然也不存在判决无罪的问题,所谓“被判无罪”是把当时法官普法的部分拿出来当成判决,明显与事实不符。根据我查询的信息,大河报的视频里显示是来自“法制最前沿”,但实际上这个信源可能是广西电视台的“法治最前线”,该媒体的信息来源写的是“中国记协“,而众所周知记协虽然是新闻工作者组织,但是并不是新闻单位,也不负责发布社会新闻报道。大河报未做核实翻炒旧闻并且歪曲部分事实,目前已经冲上热搜第一位!请问平台是管还是不管?是否纵容这种翻炒旧闻的行为?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