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大庆,七旬老人每月退休金6700多元,却起诉儿子要求他拿出工资的30%做赡养费。儿子称父亲退休金高,足够养活自己了,而自己要养家养孩子经济比父亲还困难,拒绝支付,法院这样判! 老姜(化名)曾是大庆某国有企业的高级工程师,婚后育有一子,1995年与前妻离婚,儿子大姜随前妻生活。因他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,无论前妻怎么解释他都不听,这期间他不仅没有支付抚养费,还从来不去看望儿子,可以说是对大姜不闻不问,根本就当没这个儿子,父子两个可以说就跟陌生人一样。 后来老姜再婚,生了一个女儿小姜,一家人一起生活。后来老姜退休了,退休金一个月有6700多元。这样的工资对于一个老人来说,生活是足够了,甚至还能有剩余。 但现在老姜年过七旬,身体不太好,他的退休金不够他看病吃药,以及日常开销,他不想给女儿增加负担,就想起了自己的儿子大姜! 他找到大姜要求大姜给他赡养费。大姜看着从来没管过自己的父亲,如今没法养活自己了就来找他要抚养费,很生气直接拒绝了,理由是:自己不是老姜的亲儿子,不用付赡养费。 老姜看儿子这样,就提出做亲子鉴定,如果是,大姜就必须养活自己。 2025年6月,父子俩做了亲子鉴定,结论为二人确系父子关系,看到结果大姜就更生气了,自己的亲生父亲对自己不管不顾,更为自己的妈妈叫屈,他更加恨老姜了,两人的关系比之前还差。 老姜在看到结果的时候很开心,底气十足地要求大姜支付其工资的30%作为赡养费。大姜当然不肯,他都没养自己,自己凭什么给他养老,而且自己还要养家糊口,30%给了他自己一家子都不用生活了,再说了老姜自己就有退休金,养活自己足够了。 双方协商无果后,老姜却将儿子诉至高新区人民法院,父子俩对簿公堂。 庭审中,大姜辩称,父亲有稳定退休金及医疗保障,足以满足生活需求。而自里要抚养上中学的孩子、赡养母亲及岳父母,经济压力很大,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。而且妹妹小姜同样有赡养义务,应共同承担责任,请求驳回原告诉求。 法官也向老姜说明,赡养父母是全体子女共同的法律责任,不仅大姜,女儿也有赡养义务,也可以起诉女儿一起给赡养费。但老姜仍然坚持不要女儿付赡养费,只要大姜给。 最后法院认为大姜作为亲生儿子确实有赡养老姜的义务,但赡养费也不是老姜要求多少就给多少的。结合老姜实际需求、当地生活水平、赡养人经济能力等因素,综合认定大姜每月支付400元。 对此有网友说:长辈不做好,要求晚辈做到位,难啊!即使诉讼了,得到了钱,又有何用?失去的是亲情。怎么到这个年龄还不动?老人应该是做自己应该做的,不是一味索取。孩子无法做到照顾,适当关心,给自己力所能及的也是必须的。 于也有网友说:法可行,于情却难以接受,当初你弃我如敝履,如今老了想用我当提款机?硬抢啊?不把小姜列为被告不等于她没有义务,法院判400,大姜只需要付200,另两百属于小姜,老姜要不要小姜的200是另一回事。 对此你怎么看? (信息来源:大庆晚报,侵删[祈祷]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