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先发朋友圈的后果!广东肇庆,一男子买了两瓶易拉罐啤酒,刚拉开拉环,竟发现抽中

小栗子看法 2026-03-30 14:41:47

这是先发朋友圈的后果!广东肇庆,一男子买了两瓶易拉罐啤酒,刚拉开拉环,竟发现抽中电动车大奖。谁知他竟将中奖拉环拍图片发到网上,也不知是炫耀还是不相信,他询问网友:兄弟们,这是真的吗?然后和网友留言互动起来。然而,等第二天他兑奖时被告知,中奖二维码被他人抢先扫码核销了!这下他傻眼了!网友:乐极生悲,做人要注意要低调! 男子忙完一天的工作,匆匆往家赶,路上他就想好了,回去整点小菜买两瓶啤酒,痛快地喝两口,那叫一个爽! 路进了一家商店,顺手拿了两罐啤酒,然后又去旁边店里要了两个凉菜,哼着小曲回到家。 他顺手拉开一瓶易拉罐啤酒,气泡“呲啦”一声炸开,像极了他此刻的好心情。 他漫不经心地瞥了眼拉环,随即整个人僵住了,拉环内侧赫然印着“电动车壹台”的烫金字样,旁边还附着个小巧的二维码。 男子揉了揉眼睛,掐了把大腿,疼得龇牙咧嘴才确认不是幻觉。 这可是台崭新的电动车,不是什么小礼品! 他瞬间心跳加速,手心冒汗,既激动又有点恍惚。 活了30多年,他还是头一回中这么大的奖,总觉得像做梦,生怕是商家的噱头,白高兴一场。 犹豫了片刻,男子没先去查兑奖规则,反而掏出手机,对着拉环拍了张照片,随后发在网上,然后配文说:兄弟们帮我看看,这是真的吗?别骗我开心啊! 发完朋友圈,他还美滋滋地刷着评论,看着大家恭喜他运气好,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。 好家伙,他这是炫耀呢?还是不相信想让网友们帮他辨认真假呢? 他压根没意识到,自己随手发出去的,不是一张普通的截图,而是兑奖的“通行证”。 直到第二天,男子才想起该把奖励的电动车兑换回来。 于是,他揣着带有中奖二维码拉的环兴冲冲赶到附近的兑奖点,刚说明来意,店员的一句话就像兜头一盆冷水:不好意思先生,这个二维码昨天凌晨已被核销过了,电动车已经被领走了! 男子当场就懵了,是自己中的奖,我还没来?别人也能核销走吗? 他赶紧拿出手机查看,二维码还在,可系统里清清楚楚显示着一条核销记录,时间正是昨晚10点多,正是他发完视频后没多久。 “怎么会这样?”男子又急又悔,声音都带着颤音。 他反复跟店员确认,得到的都是同样的答复:这类活动的二维码是一次性的,一旦扫码核销就无法撤销,商家不会核对领奖人身份,谁扫到码就给谁兑奖。 他瘫坐在兑奖点的椅子上,脑子里嗡嗡作响。 好好的天降好运,怎么就变成了一场空欢喜?他越想越懊恼,当初要是直接查规则、兑奖,哪会有这事儿?非要发视频问网友,这下可好,大奖被人截胡了。 消息很快传开,网友们也炸开了锅。 有人调侃:这下又上了一课,中奖可别随便晒二维码!发的太早了,要等领到手了才能发! 还有人提醒他,系统里应该能查到核销信息,马上报警拦截就行了,这属于偷窃了,说不定能追回损失 。 还有人说,只能怪这人太愚蠢,把握不了不属于自己的财富! 《民法典》第985条: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。 第三人扫描并核销二维码,实际取得电动车财产性利益。而中奖者本应获得奖品却落空,存在直接财产损失。 第三人的扫码核销行为直接导致中奖者丧失中奖权益,中奖者作为受损失人,可请求第三人返还电动车。 若原物已灭失或无法返还,可请求赔偿相当于奖品价值的损失 。 律师给出了专业说法:中奖权益属于合法财产性利益,行为人通过扫码核销方式侵占该权益,构成不当得利,男子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财产或赔偿实际损失 。 男子拍着大腿直喊后悔!这次真是吃了大亏,以后再遇到这种事,绝对不敢大意了! 守好自己的凭证,低调处理才是硬道理,别让乐极生悲重演 。 他不知收集证据走法律途径,是否能将失去的电动车找回来,不过他还想试试! 对此您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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