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楼倒腻子粉3楼厕所返脏水赔16.5万这件事情还是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!我不知道这是一审还是二审。我认为22楼业主有可能无责!如果在22楼承揽装修工程的是公司还是个体?如果是公司的话,那么应当直接追究装修公司的责任。如果的个体揽工的呢?谁都知道装修的时候业主不可能自始至终都守在装修现场的。所以如果是业主指示工人往下水道倒腻子粉,那么就应该是业主的责任。如果是工人趁着业主不在的时候倾倒的呢?当然大家都明白现在只有22楼业主最容易被追究,跑了和尚跑不了庙。但是如果揽工的也是不小区业主,大家会不会一致认为应该追究揽工者的责任?所以我以为这个判决貌似公正,其实并不公正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