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停车争吵致人身亡赔14.9万冤吗#【评论丨小区停车争吵一人身亡,判赔14.9万元到底冤不冤?】#争吵引发致死责任如何划分# 一次停车纠纷,让一个宝贵的生命戛然而止,也让两个家庭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。据澎湃新闻报道,2024年海南万宁一小区发生停车纠纷,业主李先生在小区公共区域停车,却被邻居阻拦,认为影响出入。双方争执之下,邻居一方常女士不明原因摔倒死亡。死者家属索赔122万元,理由是常女士被李先生“靠近”吓得摔倒了。尸检结果显示,常女士本身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,死因是情绪激动引发的疾病恶化。
法院终审判决,认定争吵与死亡有因果关系,且存在“语言暴力”,李先生一家四口赔偿14.9万元。可李先生直喊冤,强调自己只是正常停车、没有辱骂。更关键的是,物业出面证实,那片空地确实是业主“随便停”的公共车位。目前,李先生已向海南省高院申请再审。
网上,人们对终审判决结果存在一定争议。如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,导致对方伤亡,在法律责任的归属上,一般没有太大的波澜。但因寻常口角引发的“致死”纠纷,在责任追究上,恐怕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
按常理看,双方持续多时的争吵,并不能简单认定构成了“语言暴力”。语言暴力应是通过谩骂、诋毁、蔑视或嘲笑等不文明语言,对他人实施的人格侵犯和心理压制,以至造成精神伤害的行为。如果当事人仅仅是质问,这样的争吵言语与人们理解的语言暴力不能同日而语,与违法加害行为尚有一定距离。
至于主观故意,如果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佳,容易因情绪激动诱发疾病,却通过激烈言辞或行为刺激,导致对方发病死亡,那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甚至是故意伤害、杀人等刑事责任,则没有什么疑问。若当事人并不知晓对方有疾在身,要求其料事如神、避免争议、息事宁人,也是一种苛求。(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柳宇霆)网页链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