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万宁,男子下班后,将车停到了小区公共停车位上,谁知女邻居说,他的车影响了她家进出,让男子开走。男子纳闷,自己停在停车位上,碍她啥事,双方发生争执。万万没想到,女邻居情绪激动,突然从自家玻璃门里摔了出来,送医抢救后不幸去世。女子家属一口咬定,是男子靠近把人吓倒的,要求他赔偿122万。法院的判决让男子满肚子委屈。 最近,李先生被一件事缠得焦头烂额,就因为一次停车争执,竟和邻居闹出了人命。 2024年2月5日,李先生下班回家,把车停在了小区公共区域的一片空地上。 这片地方平时就有不少业主停车,物业也没说不能停,在业主眼里,这片就是天经地义的公共车位。 可他刚把车停稳准备离开,邻居常女士就快步冲了过来,急吼吼的表示,他的车不能停在这儿,挡着她家走路了,让李先生马上开走。 李先生一就不乐意了,这明明是公共区域,大家都能停,我停这儿怎么就挡你的路了?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,针尖对麦芒地吵了起来,情绪都越来越激动。 可谁也没想到,吵着吵着,常女士突然从自家玻璃门里摔了出去,当场不省人事。 周围的邻居赶紧围过来帮忙,打了120把人送去医院,可常女士还是不幸去世。 好好的一个人,就因为一场停车争执没了,李先生站在医院走廊里,整个人都懵了,他怎么也想不到会闹到这个地步。 常女士的丈夫悲痛欲绝,他把这笔账全算在了李先生头上。 他一口咬定,说妻子肯定是被李先生靠近时的样子吓到了,心里一慌,身子歪了才摔出去出事的。 于是,他把李先生一家四口都告上了法庭,张口就要122万的赔偿。 李先生听到索赔金额时,只觉得荒谬又委屈。 他反复强调,自己当时就是停了个车,是对方先开口辱骂自己,自己既没骂脏话也没动手,是她自己本身就有基础病,凭什么要自己赔钱。 他还找来了物业作证,物业明确表示,小区公共区域业主车可以随便停,那片空地就是公共车位。 尸检结果显示∶常女士本身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,这次摔倒引发脑挫伤,还导致了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,最终因为循环和呼吸功能衰竭去世。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整个过程,李先生虽然没骂人、没动手,也没碰对方,但他不该和对方一直争执吵架,导致女邻居情绪越来越激动,这才引发了后续摔倒出事的情况。 他的争吵行为和女邻居的死亡有间接的关系,而且他没做到冷静沟通、避免矛盾闹大的义务。 女邻居本身有基础病,这才是导致她死亡的主要原因,而且是她先找上来要求挪车、引发争执,自己情绪失控才摔倒的,所以她自己要承担大部分责任。 李先生只是因为吵架激化了对方的情绪,属于次要过错。 所以,法院判决,李先生承担15%的责任,赔偿常女士家属14.9万元。 对此判决李先生不服,立刻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认定李先生存在言语暴力,维持了原判。 李先生越想越憋屈,他全程就事论事,没侮辱没威胁,语言暴力从何说起,自己不过是想停个车,怎么就成了“间接伤人”? 思来想去,他决定申请再审,无论如何也要为自己讨个公道。 因为一次停车,搭上一条人命,双方都是输家。远亲不如近邻,多点宽容克制,平安才是最大的福气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