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次看到这种对孩子的虐待,就会恨不得。。。。。。这都不能称为人了。 为什么会有这种父亲,为什么会有这种继母,还是护士,作为烧伤科护士,我都怀疑这个继母利用孩子做人体实验,直接判反人类罪,立即执行。 这种父亲也是可以直接,立即执行。自己的孩子都能下的去手,xx都不食子。 还有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,为什么对这种虐待的情况,不能及时的阻止,非要母亲费时费力,千辛万苦找到证据,才能把这些罪人揪出来吗? 明明妇联都已经发现了,就因为生父的一句“别多管闲事”,就把孩子扔回了深渊。 我就问,该不该判?欢迎评论区留言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