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存钢律师:“同案犯”为何要帮在押当事人请律师?
这是我代理的真实案例,根据我了解到的实际情况进行叙述。
2022年,李某、钟某、张某关系很要好,三人商量开一个休闲店,想赚快钱。
李某家里有关系有背景,说他可以搞定关系,让休闲店不被查处。钟某有相关休闲店经营经验,张某是钟某的亲外甥。
三人约定,店面由李某出资,由钟某和张某具体负责经营,李某负责幕后,并搞定执法人员的关系。
店面经营了一段时间,生意还不错。但是在一次执法活动中,出事了,钟某、李某均被抓获。
很快李某花钱“委托”了熟人律师去会见钟某和张某,两位律师都是同一家律所的。传递信息就是要保持好口供,坚守原则和底线,不能透漏李某,律师都安排好了,家里也安抚好了,外面会打点好的,争取会没事的。
李某是如何委托的呢?李某找人将律师费直接支付给了律师,并找到张某和钟某家属与两位签订了委托授权材料。
钟某和张某家属也都知道李某的角色,37天后,两人都没有出来。但是两位律师就说,不要担心,外面还在操作,虽然暂时出不来,但是会尽最大努力争取最轻处罚。
随着时间推移,钟某家属就担心被律师坑了,所以就撤掉了钟某的律师,由我来代理钟某的案件。
我向钟某了解了情况后,钟某问我是否揭发。我就告知这可能关系主犯和从犯认定,建议揭发。
后来钟某揭发了,李某被帽子带去问话。李某辩称,房子是他租给张某的,是他转账给张某去租房子的。他不知道张某和钟某出租房子用来干什么,没有参与他们的经营活动,也没有分红。做了一次笔录后,李某就这样没事了。
后来钟某家属继续去相关部门告发,但都无济于事。我也向检察院提交了申请,未获得回复。案件开庭辩论时,我提出李某是主犯,钟某、张某是从犯,结果我的辩护词全部没有体现在判决书里面。判决书记载我的辩护意见是,对被告人认罪认罚予以认可。我感叹神秘力量真的太神秘了。
有人可能质疑我在编故事,信不信由你们,反正我是有判决书的。后来钟某的朋友去告发都不理。我分享这个案例,经历过相同事情的律师同行应该可以理解,也是想分享,“同案犯”是如何帮助同案在押人员请律师的,如何让自己摆脱刑事风险的。这个案例我以前分享过,但是被限流了。
“同案犯”帮在押同案人员请律师的目的无非就是让他人为自己“顶包”,抹除自己的刑事责任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