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园里的大妈赢了,大爷最后只好认栽。 大爷退休多年,习惯了每天下午去江边公园溜达。遇到愿意陪他人跳舞的大妈,大爷也乐意请她们共舞一曲。当然,公园里大妈伴舞是有行规的,每陪跳一曲,收取劳务费10元。 昨天下午,大爷邀请一位长发披肩的大妈共舞,长发大妈也很是高兴下场与大爷翩翩起舞。 谁知,跳完两个曲子后,大叔对大妈说要上一趟洗手间。大妈来到小广场场边,但眼睛始终没有离开大爺的背影。 数分钟后,大爷并没有回到跳舞的小广场,大妈似乎觉得有点不对劲。 这时的大妈,一路小跑向公园出口赶过去,在距公园出口不远处截住了大爷。 大妈追上大爷一把抓住大爷的前衣领直问大爷为什么不结清20元的劳务费就想一走了之?大爷说你只会一种“三步踩”之,我不想再与你跳。 大妈说,那好,你将那两只曲子的20元付清,以后可以不找我陪你跳。大爷想大妈打个五折,大妈坚决不同意。 大妈开始高声嚷嚷,说大爷不守信用,找人陪跳舞还想吃白食。如果大爷不付钱,她将去找公园里跳舞的大爷大妈们评理。 大爷最终认栽,不情愿地掏出手机给大妈扫了20元劳务费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