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个想法
“梅姨”落网,大快人心。而这个消息,也再次点燃了大家心中的怒火:对人贩子,到底应该怎么罚?个人有两个想法。
第一,起刑点要提高。现行法律,人贩子的起刑点,是“5年以上10年以下”,要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,才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坦率地说,我觉得这没有从源头形成震慑力。不下重手,不容易把人“按住”。一个孩子被拐,毁掉的是整个家庭几十年的光阴和幸福。而那些初次作案、只拐卖了一个孩子的人贩子,可能只面临几年牢狱,这种对比让人难以接受。要让潜在犯罪者,不敢迈出第一步。
第二,要严惩买家。没有买卖。就没有伤害。拐卖是一条罪恶的产业链,没有买家的需求,就不会有人贩子的疯狂。但现行法律,单纯的收买被拐卖儿童罪,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这个力度,太小了。“梅姨”归案,是正义的胜利,也是一个反思的契机。法律是威严的,但也需要在社会的呼声中。不断完善。老百姓对“天下无拐”,有着朴素的理解——用最严厉的规则,守护最柔软的亲情。梅姨落网曾与梅姨同居2年老人发声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晏秋秋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