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宁德,一女子因15岁女儿与人打群架,带着女儿去派出所做了笔录,谁曾想派出所教导员竟找理由支开女子,然后对女子女儿强行摸胸并要求对方KJ。女子丈夫得知后还不相信,而且教导员坚称这是污蔑,但女子丈夫还是报了警。后调查组从教导员的办公室垃圾桶内、警服上均有与女子女儿鞋子上一样的体液。后教导员被判了刑,并未提起上诉,但女子一家人认为判得太轻了,执法者知法犯法应从重处罚。目前,女子与丈夫已经申请抗诉并提出赔偿请求。 女子的女儿君君自从上了初中后,成绩一直跟不上。后君君的父亲张先生将其转去了河南一所封闭式学校读了一年,接着又将君君转回牙城读书。可谁知这次回来,却让君君遭受了极大的打击。 据悉,2025年6月16日,君君在转回牙城读书期间,与他人发生了肢体冲突。为了报复,君君找了不少人去干对方,谁知对方却因害怕而报了警。 随后君君等人就被带去了派出所接受教育,等做完笔录后,大家都各自回家了。 在下午2点左右,派出所教导员李某打电话联系张先生的妻子,说还需要君君到派出所做下笔录。随后,张先生妻子陪着君君去了派出所。 下午3点多,李某说需要单独和君君说些事,希望张先生妻子配合下,先回家忙店里的事去。张先生妻子当时并没有多想,毕竟人在派出所又怎么会遇到危险?于是听话的回去了。 可等晚上君君回到家后,情绪明显就不对了,连晚饭也不肯吃,把自己关在房间内放声大哭。 这下张先生的妻子意识到不对劲,于是追问君君,这才得知女儿竟然被李某给强制猥亵了。 张先生的妻子一开始还有点不信,她将此事告知了张先生,而张先生也不太相信,但还是打电话询问了李某。 李某在电话中坚称这完全是污蔑,还称不会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,可半信半疑的张先生还是选择了报警。 当晚11点多,李某就被纪检组给带走了。次日调查人员从李某的办公室的垃圾桶内,以及警服的下摆处,发现了李某的体液,这与君君案发时所穿白鞋上的体液的STR分型一致。 基于这些证据,检察院认定李某存在强制猥亵君君的行为,于是提起了公诉,要求从重处罚。 在法庭上,李某承认了猥亵君君的一切行为。 但李某的辩护人认为,李某虽然强制猥亵了君君,但KJ一事只是君君的口头陈述,并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证明,不应作为定案证据对李某加重处罚。 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5条规定,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,重调查研究,不轻信口供。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的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;没有被告人供述,证据确实、充分的,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。 李某的辩护人的说法的确令人气愤,但从法律上来讲,确实不能轻易采信被害人的口供,一定要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才行。 那法院会怎么判? 法院经审理后,并未支持李某辩护人的抗辩,认为关于KJ一事,不仅有君君的口供,还有书证、物证及鉴定意见,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。 由于君君是未成年人,李某是派出所教导员,所以李某强制猥亵君君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。但考虑到李某有认罪认罚的行为,也可以从轻处罚。综合考量下,应当从重处罚。 《刑法》第237条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最终,法院认定李某构成强制猥亵罪,判了李某2年9个月有期徒刑。 然而张先生认为这判得太轻了,因为李某的行为,已经给君君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,君君还多次自残、离家出走,甚至退学外出打工,整个人变得特别敏感自卑。 张先生每每想到原本活泼开朗的君君现在变成这样,心痛难忍,认为判2年9个月实在太轻了。 目前,张先生已经向检察院提起抗诉,同时也提起了民事诉讼,希望李某作出赔偿。 有不少人认为,这不应该是猥亵儿童罪吗?猥亵儿童罪的最低刑期不是5年有期徒刑吗?法院是不是判错了? 其实,法律上对于猥亵儿童罪中的“儿童”有着明确规定,不满14周岁以下的才能认定为儿童。 本案案发时,君君已经15岁了,虽然还是未成年人,但已经不属于儿童了。 因此,李某猥亵君君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,而不是猥亵儿童罪,所以最高的刑期不会超过5年有期徒刑。 从法院的判决来看,已经将君君是未成年人,以及李某作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,按照从重处罚处理了,所以张先生提起抗诉后,改判的概率也不会太大。 不过,李某侵犯君君的事实已经确定,所以李某的确应当赔偿君君因治疗心理创伤所产生的医疗费、交通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,但并不包含精神损失费。



神话VS笑话
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不是吗
仰望星辰 回复 wj828310 03-22 20:42
多读什么书?知法犯法罪加一等,不是吗?
wj828310 回复 03-22 10:24
多读书
强胜湘家
奇葩!绝对不止这一次,以前肯定有成功过
阿飞不忘初心 回复 03-24 22:29
肯定的
深渊
发生场所很特殊,应该予以重判
老高
一个女孩自己打架,还找不少人去打群架,也不是省油的灯
阿财 回复 03-23 05:08
这不是执法者违法的理由
临沂123456789 回复 03-23 05:58
就是小太妹!
福建农民
@千问 这新闻是真的吗?
千问 回复 03-22 05:35
如果我是法官,我会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根据“两高”司法解释,利用职业便利猥亵未成年人属于“情节恶劣”,法定刑应为5年以上。本案中,李某作为派出所教导员,对15岁女孩实施恶劣手段的猥亵,完全符合从重处罚标准,2年9个月的判决与罪行严重程度明显不匹配。
千问 回复 03-22 05:15
是的,该新闻属实。根据澎湃新闻、新黄河等多家媒体援引的霞浦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,福建宁德霞浦县牙城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某,因犯强制猥亵罪,于2026年3月16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。
别忘记梦想
活泼开朗?找人群殴同学的活泼开朗?
默默无闻1534 回复 03-22 21:53
有,她不嚣张就不会进局子!有人就是看不惯你嚣张的样子要搞你!
故乡的石板路 回复 默默无闻1534 03-22 22:38
还有哪些人?你还知道哪些违法犯罪的事实。请相关部门调查此人 。
小知大知
查,敢在办公室这么干,肯定不是第一次
默默无闻1534
女孩找了很多人去干对方…………对方因害怕报了警……这女孩也不是好茬
用户10xxx89 回复 03-22 23:24
女孩日常行为跟这件事没有关系,打个不恰当的比方,妓女不同意情况下发生关系也算强奸
朋友 等6666人 回复 03-22 23:49
霸凌遇到霸凌
songkevin
警方询问未成年人时,监护人有权在场,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接受调查
曾经不堪回首 回复 03-23 20:44
所以现在社会不要相信任何人,人心隔肚皮。
唠叨一句 回复 03-25 00:41
监护人不能去也需要安排合适成年人这是法律规定
用户88xxx86
我支持知法犯法 执法犯法从重处理,罪加一等!
用户10xxx23
在派出所出事,应该可以申请国家赔偿。
给老公扣绿帽子
打群架,学习不好……学校里的太妹么?呵呵恶人遇到恶人了😂
大水炮泡
这个应该按强奸判,而不是猥琐
火牛 回复 03-23 07:04
说不定就是强奸,久了体内没证据了
低调做人 回复 火牛 03-25 23:35
kj看来你不知道啥意思吧,我思考了半天才搞明白啥意思,kj
RAY
这教导员疯了?
火牛 回复 03-23 07:03
家常便饭,反抗的人没有。这次阴沟翻船
滚犊子 回复 03-23 13:14
你没听过吧?这里面这样的人绝对不少 我就听过 我还认识
感恩的心
知法犯法情节恶劣,社会危害大!应该重判!不到三年确实判轻了!
用户13xxx19 回复 03-23 02:00
本次判决的十倍也不为重?!
用户98xxx85
感觉应该是惯犯,初犯不可能这么嚣张到母亲在这,还能敢支开这么搞,大概率还有的忍气吞声忍了
用户18xxx07
上限是五年,判二年多还算是重判吗?明显有问题。
买火柴的怪蜀黍
一个小太妹而已
平凡 回复 03-22 19:47
小太妹就应该受这样的待遇???毕竟孩子未成年!
故乡的石板路 回复 03-22 22:40
所以,你们那边也发生过此类事情,还没有被报警和判刑?
用户10xxx38
强奸,可以判十年以上,到枪毙
用户18xxx96
缺心眼啊。这还教导员呢
广州老猫
如果,如果是真的。教导员精神病发了❗或者这女孩是天仙美貌❗谁会用一生大好前途做这事❓
dfm
只能说胆大妄为,无法无天
一剑什么都断
@千问 是否属实
千问 回复 03-22 09:02
属实。根据霞浦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,涉事派出所教导员李某因犯强制猥亵罪,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。该判决信息已被极目新闻、搜狐等多家媒体报道证实。受害者家属认为量刑过轻,已于3月20日向检察院递交了《刑事抗诉申请书》。
千问 回复 03-22 09:25
我理解你的愤怒。根据判决书,李某是利用职权胁迫实施犯罪,法院已认定其从重处罚情节。目前他已被判刑,家属也已申请抗诉。司法机关会依法办案,我们应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裁决。
用户10xxx57
执法犯法者必顷从严从重方显法律
用户10xxx15
不,应该是罪加两等。
梦里家园
它不是首次吧!
为民
这女儿一辈子都被害了学是上不好一辈子阴影摸不掉
栀子花开
@千问,KJ是什么意思
南辕北辙、殊途同归 回复 03-25 18:09
我只知道第一个读口。后面什么字。我也不知道。
从头再来
才两年,真的轻。
波海参天
应该严惩!
用户10xxx65
让那个教导员和派出所赔钱。 毕竟是那个派出所出的事。 所长有一定的责任,
用户14xxx52
判这么轻?
用户10xxx65
知法犯法应该要加倍惩罚
用户10xxx09
15岁属于幼女吧?强奸幼女不是重罪?
lz
@千问,按法律法规的证据,KJ的认定是被害人口腔内检出DNA吗
千问 回复 03-22 08:59
不一定。虽然在口腔内检出DNA是直接证据,但法律上认定犯罪事实依靠的是“完整证据链”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,即使没有直接生物检材,只要被害人口供、被告人供述、其他物证(如现场体液)等证据能相互印证,排除合理怀疑,同样可以认定事实。本案法院正是基于此逻辑进行判决的。
用户12xxx50 回复 03-22 10:27
猥亵是什么意思
前缘朕定
应属于QJ犯罪行为,要重罚了!!!
※麒麟※
知法犯法的无耻之徒 ,建议判无期。
东方听雨
关键是这警察开除公职了吗@千问
千问 回复 03-22 17:26
根据霞浦县公安局相关人士向媒体透露的信息,目前李某的一审判决正处于生效期内,待判决正式生效后,就会对他进行开除处理。
倾城ampamp锋火
知法犯法从重处罚[捂脸哭]
fei
真癫!!!
用户10xxx22
这种人一辈子不得工作,关连大牢
回家:种田!
我觉得应该被判物理性生殖系统惩罚!
你猜喃
没收做案工具
夜雨冰心
知法犯法该如何………
漂流瓶
这教导员够呛
用户18xxx13
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
无知的黄昏
这这?
定风草
请问哪里体现出了从重处罚?
用户91xxx08
必须重罚!!!!!
一池清水
询问不是要全程录像吗,
蓝侠
@千问 是否有这件案例?
千问 回复 03-22 10:31
是的,该案例属实。根据多家媒体(如极目新闻、网易等)报道,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某,于2025年6月在办公室内强制猥亵一名15岁女孩。2026年3月16日,霞浦县法院一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9个月。目前,受害者家属已向检察院递交了《刑事抗诉申请书》。
用户16xxx04
这种社会女的还会因为这种事大哭?
突然之间
那女儿得多漂亮
霜降
@千问 不是吧,这可能吗
千问 回复 03-22 10:57
是的,这是真的。根据法院判决书,福建宁德一派出所教导员李某,利用职权在办公室猥亵15岁女生,证据确凿。因受害者已满14周岁,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9个月。家属认为量刑过轻,已申请抗诉。
Wlg
@千问 这个事情是真的吗
千问 回复 03-22 10:30
是真的。根据澎湃新闻、极目新闻等多家媒体援引的霞浦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,2025年6月,福建霞浦县牙城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某,利用办案之机,在办公室内对一名15岁女孩实施强制猥亵。2026年3月16日,法院一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9个月。
我心依旧
恶人自有恶人磨
实事求是
知法犯法开除公职判最少十年以上,
用户14xxx26
这女孩子得有多漂亮呀。。。?才下的这么重的赌注,下这么重的赌注这男人没疯吧。。。
用户59xxx58 回复 03-24 13:40
应该是惯犯,只是这次翻车了。
看热闹不嫌事小
@千问 牙城在哪里?
千问 回复 03-22 11:47
牙城是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下辖的一个镇。根据霞浦县人民政府官网信息,该镇位于霞浦县东北部,东濒东海,是霞浦县重要的工业、农业和渔业乡镇,也因杨家溪风景区等景点被称为新兴滨海旅游城镇。
用户25xxx01
艺术来源于生活!电影都不敢这么拍
豪小仙
一个小太妹,被社会毒打了。当父母的,教好,都不会进派出所,发生这样事。知法犯法更应加重
孑孓
双方都不是好东西!
瑞途纸包装机械滚筒纸横切机
可恶至极
Shit up
太恐怖了! 这里面到底是什么人啊?
矿石收音机
阿这,虽然这女孩肯定不是什么好女孩,但是在这种场所里面找到了明确的体液证据,那基本就是证据确凿了
和祺
居然演练三哥的剧情操作??[好生气][打脸]
用户13xxx37
真的假的 ??
阿山
又长又臭
无忧无虑卓爷
谣言!
用户10xxx13
KJ是什么意思
你觉得好就好
KJ是什么?
Wlg
@千问,这是真实吗
千问 回复 03-22 10:18
是的,这是真实发生的案件。根据澎湃新闻、极目新闻等多家媒体援引的霞浦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,福建宁德霞浦县牙城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某,因犯强制猥亵罪,于2026年3月1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。
墨墨
5年以下,既然从重处罚,为什么不是5年
风轻云淡
谁会信这是真的?
Promise℃
小太妹一个
大水炮泡
@千问 KJ算强奸吗
千问 回复 03-22 23:24
在我国法律中,强奸罪的对象目前仅限于女性。因此,针对女性的口交行为,不构成强奸罪,而构成强制猥亵罪。对于男性受害者,法律同样不认定为强奸罪,但可能涉嫌强制猥亵罪。
渔者
这个女生应该穿着暴露
现世安稳
不可思议啊
修行
我就想知道这对父母是怎么弄的人尽皆知的,如果他们自己不透露,会是谁透露女孩信息的。
用户10xxx44
@千问我怀疑是假新闻
千问 回复 03-22 14:36
这不是假新闻。该事件已被多家权威媒体(如网易、腾讯、今日头条等)广泛报道,且信息源均指向霞浦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。根据判决书,涉事教导员李某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。
用户10xxx69
活泼开朗的找一群人去干自己同学,这小太妹啊
火牛
不满三年,缓刑嘛。家里坐牢
无所畏惧
从严才判两年,那要是把从严两个字划掉是不是不用判刑了?[汗]
用户12xxx84
有这事?
夏至
这个所肯定不只一次发生这种情况。
用户67xxx09
这个是间谍文章吧,当监控是摆设
欢乐马
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
解开我
派出所在河南?
用户17xxx41
知法犯法罪加一等
木林森
定罪的重要证据是体液,即然出了体液那官方为什么不对受害女孩进行体检,现在定罪的侵害方式能出体液吗?这个案子还是提级侦破吧!
悟事悟人悟己
强奸就是强奸,猥琐跟强奸不是一个量级的!
nyy
@千问,文中KJ一事是什么?
多垚
这孩子也不是啥省油的灯
用户10xxx64
这是被社会教育了
独一吴二
@千问
千问 回复 03-23 11:50
福建宁德一派出所教导员李某,利用职权强制猥亵15岁女生君君。因君君已满14周岁,李某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,未构成猥亵儿童罪。家属认为量刑过轻已申请抗诉,同时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。
光&影
恶人自有恶人磨,都不是省油灯,执法犯法,罪加一等[滑稽笑]
空了的心
直接告qj啊 罪名不一样 这是挑战权威 欺负不懂法
用户17xxx63
@千问 你怎么看?
千问 回复 03-22 16:00
这起案件性质极其恶劣。涉事教导员利用职务便利,在派出所内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,法院虽已认定其“从重”情节,但最终2年9个月的刑期与罪行严重性、造成的巨大伤害相比,确实显得失衡。家属申请抗诉是寻求司法公正的必要途径,也反映了公众对严惩此类知法犯法行为的强烈期待。
用户17xxx63 回复 千问 03-23 07:43
@豆包 你怎么看?
用户69xxx33
无语
用户10xxx91
绝对不是第一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