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猫腻!上海一女子,频繁去一家理发店洗头,花掉了所有积蓄93万,还将一块价值20万的名表以8万块的价格贱卖,这些钱也都送进了理发店,最终,女子身无分文时,竟到处借钱,也要去理发店洗头。家人发现后,细思极恐,私下询问女子后,又经过一番调查才得知,这家理发店果然藏有猫腻! 程先生无意间从亲戚口中得知,岳母近期频繁地向亲朋好友借钱,每次借款数额还不小。 程先生将此事告诉了妻子,夫妻俩都很纳闷,毕竟母亲手里有一笔不小的存款,每月还有退休金,不应该四处借钱啊。 夫妻俩起初还以为母亲遇到什么难事儿了,于是主动询问,可母亲却支支吾吾不愿明说。 程先生认为,事出反常必有妖,于是和妻子一合计,决定私下查查,是怎么回事。 不查不知道,一查吓一跳。 最先让程先生觉得不可思议的是,岳母竟然将一块价值20万的名表,以8万块的价格卖掉了。 他心想,那块表是岳母的心爱之物,平时爱不释手,当宝贝一样供着,怎么可能卖掉呢,而且还是贱卖。 就在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,更让人疑惑的事情发生了,岳母的消费流水显示,早上进账的8万块,下午就进到了一家美发沙龙的账户里。 于是程先生顺藤摸瓜,找到了这家美发沙龙,就在岳母居住的小区楼下。 程先生肯定,这家美发沙龙有猫腻,洗什么头,一次收费竟高达8万,妥妥的诈骗。 最终,在程先生和妻子的开导和说服下,岳母才说出了实情。 岳母年纪不算大,60岁出头,但是常年伴有头疼病,一次偶然的机会,理发店的服务员告知她,店里二楼有一款治疗头痛的理疗仪,很管用,让她试试。 第一次不收费,先给她检测检测,岳母心想,万一有用呢,便去了。 结果,服务员透过屏幕仪器说,她的头颅里毒素很多,不排毒的话,轻则住院开刀,重则危及生命,甚至还危言耸听,说之前有位顾客,不听他劝,没做排毒,没过多久就走了。 作为60多岁的老人,惜命是人之常情,于是岳母便入了理发店的圈套。 一开始,只是做头皮排毒,单次消费在两三万以上,理发店一看这老人经济实力可以,于是后面竟升级成肝胆胰脏全身排毒,单笔消费最高达到了10万块钱。 程先生夫妻俩这才知道,老母亲近百万的存款,为什么一眨眼的功夫就用完了。 岳母透露说,她每次被带到二楼做排毒时,店里的服务员都会告诉她,不要让她告诉孩子,说年轻人不信这个,说了会阻止我排毒,到时候排毒计划跟不上,很伤身体的。 程先生夫妻俩听了,愤怒不已,觉得理发店太欺负老人了。 好在岳母已经回过神了,但损失已经酿成,后悔也没啥用了。 于是程先生联系了当地记者,对该理发店进行暗访。 记者暗访时发现那台所谓的排毒治疗仪已经过了有效期。 于是,程先生将该理发店投诉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,可市场监管部门经过调查却说,暂未发现超出经营资质的违法行为。 程先生不予接受,继续追究,结果理发店老板提出,出于人道主义,补偿2万元给程先生岳母。 理发店称,毕竟程先生岳母已经享受了店里的服务,每次来排毒,店里都安排高级技师服务,还有配套的水果和茶点,另外每次消费都有当事人签字。 面对理发店所谓的2万元补偿,程先生果断拒绝,并决定上诉。 如果程先生一家人能拿出足够的证明,证明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事实,即便消费者签了字,也不构成合法的消费行为,理发店这种行为可能存在欺诈。 另外,洗个头排个毒,在短短的两三个月内,就能消费近百万,这个金额已经远超正常的美容服务价格了,属于“有失公允”。 《民法典》第151条规定: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、缺乏判断能力等,致使合同成立时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、违反等价有偿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/仲裁机构撤销。 程先生拒绝补偿上诉,是维护权益的正当之举。 该案例告诫我们,商家不能只图利益丧失道德底线,老人和家属都要提高警惕,增强防骗意识,多管齐下才能避免此类悲剧重演,守护好幸福生活。 对此,你怎么看!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