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砚山一48岁的农妇,儿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,丈夫丧失劳力,快过年了,她买了一头毛猪来宰杀,留了16斤从自家过年,其余的拿到村头来卖。还没卖呢?市监局的人来了,因为她卖的肉没盖防疫部门的章,虽然她说了她家庭情况,市监局仍是没收了她的猪肉,还处罚金5000元。 这件事,市监局的人是依照相关法规来处理的,法律法规是铁面无私的,我们自然不能说市监局的人不是。你不能说,家庭条件差就可以不遵守法律法规了吧? 至于这位农妇,她的处境确实令人同情的,可你想挣钱,应该走正道,而不能违法的啊?还有,如果家庭条件真的很差,不是可以申请低保么?虽说低保不多,可对家庭经济困难能起到 一定的帮助! 有网友说,市监局的人在执法时,应有人情味,也就是执法要有温度,可以把农妇的猪肉拿去检疫,如果合格,就允许农妇继续卖,不合格就没收。我知道,网友这是站在同情农妇的角度来说的,可他们似乎忘了,市监局代表的是法律法规,在法律法规面前是不能讲什么情的。 最后,希望每个公民都要遵纪守法,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!
云南砚山一48岁的农妇,儿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,丈夫丧失劳力,快过年了,她买了一头
睿评趣事
2026-03-17 18:24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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