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杭州,独生女小林去办理继承父母价值280万元的学区房的手续,却受到了叔叔的阻

梅姐说法 2026-03-16 05:02:36

浙江杭州,独生女小林去办理继承父母价值280万元的学区房的手续,却受到了叔叔的阻拦,声称他还有30%的份额。小林气哭了,自己是独生女,为什么不能全额继承父母家产?父母一辈子攒下来的房子,为什么要让叔叔分走30%? 作为独生女的小林,在办理完父母的后事后,拿着死亡证明和房产证去办理其继承遗产手续。 原本应该顺理成章的继承父母那价值280万元的学区房房产,结果居然受到了叔叔们的阻拦,说小林没有义务全部继承,他自己还要有30%。 小林的父母,都是普通人,通过一辈子劳累,攒了一生的血汗钱才买了这280万元的学区房,房证上写着自己爸爸的名字。 当小林的父母相继离世,小林便带着房产证等手续去办理业务,却当场被告知遗产继承存在着争议,没有办法直接办理过户。 小林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就慌乱了起来,她不明白,作为独生女的自己不就应该的继承自己父母的全部遗产吗? 原来存在这个问题的原因,是因为在自己父亲离世后,自己的奶奶还在世,可当她来办理业务时,她的奶奶也走了,所以在财产继承中发生了改变。 奶奶作为是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,在其分得父亲的部分财产,可因为熬不过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伤,也走了。 所以她继承的这份遗产又发生了转继承,奶奶的第一顺序她的子女们,也就是小林的两个叔叔和一个姑姑继承。 叔叔们找上了门,格外强调一定要拿走从你奶奶那里应该属于他们去继承的财产,要么给100万,要么就按照比例去分,不然一定不会让小林完成过户的。 小林当场就委屈的哭了,这本是她父母一辈子的心血,没有获得叔叔们的托举,靠他们一辈子的辛苦钱,才买了这么一套房子,况且自己还是他们唯一的女儿,为什么就要分给叔叔的财产呢?  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,自己本就应该是父母的唯一继承人,为什么还是出现这个问题?自己本就应该全额获得父母的遗产呀! 小林觉得叔叔们说的不对,可与他们协商不通,就想要通过法律维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。 在此过程中,小林和她的叔叔们,各执一方观点,谁也不认输,那到底谁是对的呢? 其实按照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这件事的处理和结果应该是这样的。  首先,因为这个价280万的学区房是属于他们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,所以小林的父亲和母亲都有这个房产的二分之一。 但父亲离世以后,根据规定第一社会继承人应该是他的母亲,妻子和作为独生女儿的小林。我们三个人都应该获得这1/2财产的1/3,也就是每人还应该获得1/6的房产。 然而因为当小林去办理业务时,奶奶也离世了,所以奶奶继承的遗产就根据规定要分给奶奶的子女们,包括小林的父亲,叔叔们和姑姑。 因为小林的父亲已经离世,无法继承,所以这一部分就要由小林替自己的父亲去继承。 最终结果就是,小林的两个叔叔和一个姑姑能够分得自己父母的房产的1/24,所以只有小林给予自己叔叔和姑姑们总共35万元,才可以完成过户,获得剩下的全部财产。 因为在《民法典》中规定,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而非只有子女。 所以即使小林作为自己父母的唯一子女,有没有办法分得全部财产,其实有一个办法我们完全避免发生这件事,那就是立遗嘱。 如果说他的父亲在离世前立遗嘱,将全部家产留给小林的话,那么就不会出现在他去世后,小林的奶奶还能获得财产,也就不会出现后面七大姑八大姨共同分财产的情况。 因为没有立遗嘱而因为财产分割,最终亲人反目的事情有很多,原因就是我们对法律认识不够全面,不了解继承权的条件,要提前订立遗嘱,这才是帮助我们避免类似遗产纠纷最有效、最直接的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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