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砚山,女子的儿子患先天性心脏病,为了给儿子治病已经掏空家底,情急之下,买来一

解豸说几法 2026-03-14 07:57:29

云南砚山,女子的儿子患先天性心脏病,为了给儿子治病已经掏空家底,情急之下,买来一头毛猪,在家里宰杀后,自留16斤,将剩下的342.8斤拉到村口摆摊售卖。谁知,一斤猪肉没卖呢,执法人员竟从天而降,告知她未按规定检疫,要对她进行罚款,并没收全部猪肉。女子一听傻眼了,委屈的说,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,还把家里的情况向执法人员说了。最终,执法人员只进行了5000元罚款,并没收342.8斤猪肉。 据澎湃新闻3月13日报道,48岁的村民杨大姐为给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子凑医药费,在家宰了一头猪拉到村口售卖,结果342.8斤待售猪肉被全部没收,还被罚了5000元。 杨大姐是个苦命人,儿子从小患上先天性心脏病,多年来为给孩子治病,家底早已掏空,亲戚朋友能借的都借遍了,日子过得捉襟见肘。 眼看着儿子的医药费又没了着落,她急得在院子里直跺脚。 恰逢春节临近,村里家家户户都要备些新鲜猪肉,她情急之下打定主意:买头猪宰了卖,说不定能凑够孩子的药钱。 说干就干,1月12日,她在当地生猪市场买下一头的毛猪。 看着眼前的毛猪又肥又壮,杨大姐打起如意算盘:这猪宰了能出300多斤肉,按10块多一斤卖,除去本钱总能赚些,儿子眼前的医药费总算有了着落。 想到这儿,她皱了许久的眉头终于舒展开。 次日一早,天还没亮透,杨大姐就在街坊四邻的帮忙下,在自家院子里把猪宰了。 忙活大半天后,一共得到358.8市斤鲜猪肉,她自留了16市斤,剩下的342.8市斤整整齐齐码在推车上,拉到村口准备摆摊售卖。 可刚摆好摊,一斤肉都还没卖出去,几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就从天而降。 执法人员一眼就看出了问题:这些猪肉胴体上既没有加盖生猪屠宰检疫验讫印章,也没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。 执法人员当即告知她,这种“未按规定检疫”的肉类依法不能上市销售,要对她处以罚款并没收全部猪肉。 杨大姐一下子懵了,腿都软了,赶紧拉着执法人员解释,自己并不知道是违法的,并把家里的情况一五一十的说了。 说着说着,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。 执法人员了解到她的家庭困境后也陷入了两难:一边是不能突破的食品安全法规底线,一边是走投无路的困难母亲。 最终,考虑到杨大姐是小摊贩、首次违法,且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、主动交代事实,他们秉持“罚教结合”的原则对其减轻处罚。 最终只罚了5000元,同时没收了那342.8市斤待售猪肉。 杨大姐只能眼睁睁看着工作人员把猪肉拉走,心情瞬间沉到谷底:不仅白忙活一场赔了本钱,还平白多了5000元罚款。 3月13日,她已经东挪西借缴纳了这笔罚款。 此事曝光后,网友们议论纷纷,有人心疼她的遭遇,质疑执法缺乏温度:这都下得去手?发现问题后该帮忙送检,合格了让她继续卖才叫有温度”。 也有人认为法律不该被人情裹挟:不管多值得同情,没检疫的肉就是不能卖,吃出问题谁负责?执法必须管,但要帮她学会合法售卖。 还有人觉得条款适用有待商榷,认为偶尔自宰售卖属于民间小额交易,应以劝导教育为主,不必动辄重罚。 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23条第1款第4项规定,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肉类,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,法定处罚标准为没收涉案食品,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。 本案中,杨大姐涉案猪肉货值约3600元,依法本应处以十多万元罚款。 执法部门综合其家庭困难、首次违法、积极配合等情节,依法大幅减轻处罚至5000元,既严守法律底线,又体现人性化裁量,执法行为合法合规、尺度恰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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