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杭州,一52岁超市配送员在劳动节期间被强迫上班,结果在配送过程中心跳骤停,虽

雷雷说趣 2026-03-13 19:05:40

浙江杭州,一52岁超市配送员在劳动节期间被强迫上班,结果在配送过程中心跳骤停,虽然经抢救保住了性命,但现已经成为了植物人,医疗费都花了65万多元。然而超市与外包公司在垫付了13.5万元后开始推卸责任,甚至要求配送员家属签署协议不能将此事发到媒体上,以及一旦起诉败诉,必须全额返还垫付的钱,同时还要赔付8万元违约金。面对如此苛刻的要求,家属没敢签字。 据悉,52岁的陈师傅在杭州一家超市做配送,已经工作了五年。无论刮风下雨,每天天不亮出门、深夜归家,拼尽全力挣钱补贴家用。 2022年10月,超市称要给陈师傅转全职,却把陈师傅转给了一家外包公司,陈师傅与外包公司签了一份《业务合作承揽协议》。 陈师傅文化程度不高,没弄明白协议的内容就稀里糊涂签了字。由于此后仍在超市上班,所以陈师傅一直没有怀疑过。 之后,陈师傅每天14个小时连轴转,从早上7点半开始到晚上9点半,有时候忙得连喝水的间隙都没有。 陈师傅本身有高血压、糖尿病,长期高强度劳作让他的身体不堪重负。 2025年4月底,陈师傅打算在劳动节期间休息下,他向主管申请了假,但遭到了驳回。 无奈之下,陈师傅只能强撑着在劳动节期间继续配送。5月1日那天,陈师傅攥着6个待送订单走进某小区的电梯,谁知电梯上升过程中,他突然感到眼前一黑,直接就倒了下去。 同乘居民发现后立即叫了救护车,虽然陈师傅被送医抢救后保住了性命,却陷入了长期昏迷,成了植物人。医生表示,不排除陈师傅的情况是因为工作问题导致。 在ICU抢救20多天,陈师傅仍需持续康复,这导致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。 儿子小陈辞掉超市的工作全程照顾父亲,他偶尔会跑个外卖勉强糊口,家庭处境艰难。 目前,陈师傅的治疗费已花了65万多元,超市方和外包公司仅垫付了13.5万元。 在小陈去协商垫付款时,外包公司拿出了一份十分苛刻的协议,要求现在垫付的钱要从将来的赔偿款中扣除,如果败诉需返还全部垫付款,并赔偿8万元违约金,甚至禁止小陈去媒体曝光此事。 小陈本寄希望于商业保险,但保险公司以陈师傅有高血压等基础病而拒赔。 期间,小陈申请了劳动仲裁,要求确认与外包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,但遭到了驳回。 劳动仲裁委认为,陈师傅与外包公司签订的是《业务合作承揽协议》,所以双方只是合作关系,并非劳动关系。 无奈之下,小陈只得放弃确认劳动关系,转而将超市方、外包公司、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,索赔54万余元。 本次事件中,陈师傅的家属应当先去做个鉴定,待确认陈师傅的疾病是因为工作压力大导致的,那就可以向超市主张赔偿。 劳动节是法定的节假日,陈师傅想要休息却被超市阻止,而且超市安排的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4小时,严重超出了负荷。 因此,只要能确认陈师傅的疾病是因为太过劳累导致,那陈师傅就可以向超市进行索赔。 其次,劳动仲裁结果并非最终结果。 劳动仲裁委认定外包公司与陈师傅是合作关系,如果陈师傅的家人认为应当属于劳动关系的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并提交与人身从属性相关的证据。 比如:每天上下班需要打卡,不打卡就会受到处罚;工资是以月工资形式发放等。 因此,陈师傅的家人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尝试下能否再认定劳动关系。 最后,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付,要结合合同内的条款来定。 保险公司认为陈师傅有高血压等基础疾病,所以不同意赔付,但保险公司在办理保险时,有没有询问陈师傅有基础疾病? 《保险法》第16条规定,订立保险合同,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,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。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,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,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。 如果陈师傅没有如实告知,而陈师傅现在的情况是因为自身基础疾病导致的,那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。 但这个举证责任应该在保险公司,应当由保险公司来举证陈师傅没有如实告知。 按照陈师傅的家人透露,陈师傅一直有吃降压药,病情控制得很好。再加上医生都说了不排除因过于劳累导致疾病突发,所以保险公司以陈师傅有基础疾病为由拒赔,站不住理。 最后,我们总说劳动最光荣,可又有多少人尊重劳动者?那些看似合规的合同,却成了用工方规避责任的挡箭牌;那些高强度的劳作,成了压垮劳动者的最后一根稻草。劳动者的善良,不该成为资本家欺负的理由;劳动者的付出,不该被如此轻贱。 我们不知道这场官司最终会有怎样的结果,但我们始终相信,正义或许会迟到,但绝不会缺席。 对于此事,大家怎么看?欢迎留言交流。

0 阅读:0
雷雷说趣

雷雷说趣

感谢大家的关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