谈了一年恋爱,最后败给了一句话。 我和前女友是相亲认识的,谈了一年,奔着结婚去的。 她家条件一般,我家也一般。她在一家公司做行政,我在工厂做技术,俩人工资加起来万把块,买房得靠两边父母凑首付。 谈婚论嫁的时候,她妈提了三个条件: 彩礼18万8,一分不能少; 必须在市区买房,不能贷款超过三十年; 婚后工资卡上交,她女儿管钱。 我听了头大,但想想她人挺好,感情也到了,就咬着牙答应了。 彩礼,我家掏空了积蓄,又借了五万,凑齐了。 房子,看了三个月,终于找到一个勉强能负担的,首付六成,贷三十年,月供三千。 工资卡,我说行,反正我也不乱花钱。 一切谈妥,准备领证。 领证前一周,她忽然找我,说再商量一件事。 我说什么事。 她说:“我妈说了,房子得写我一个人的名字。” 我愣了:“为什么?” 她说:“我妈说这样才有保障,万一以后有什么事,我不至于什么都没有。” 我说:“首付是我家出的,贷款咱俩一起还,凭什么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?” 她说:“你不是爱我吗?爱我就在乎这个?” 我说:“这不是在乎不在乎的问题,这是公平不公平的问题。” 她说:“那你就是不爱我。” 那天晚上我们吵到凌晨两点,谁也没说服谁。 后来我回家跟我妈说了,我妈沉默了半天,说:“儿子,你看着办吧。” 我想了三天,最后给她发了条微信:“房子可以写咱俩的名字,但不能只写你一个人的。” 她回:“那就算了。” 算了。 一年,就这么算了。 后来我听共同朋友说,她很快又谈了一个,那个人答应写她一个人的名字。再后来,听说分手了,因为那个人的首付是他父母出的,父母不同意只写女方名字。 她到现在还没结婚。 【几句感触】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“不爱她”,我只知道,如果爱要用“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”来证明,那这种爱,我证明不起。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,不是一个人的保障。你把自己保护得滴水不漏,那对方呢?他的保障在哪里? 有人说,现在的婚姻像一场交易,谈感情伤钱,谈钱伤感情。 可真正的感情,不应该是“我信任你,所以不需要用房子来保障”吗? 算了,不想了。 反正现在通讯录里,又少了一个名字。
出去浪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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