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看看内塔尼亚胡的违法行为严重吗? 内塔尼亚胡涉嫌的案件,违法事项为受贿+欺诈+违背公众信任。他因此而受到指控,并正接受审判,是以色列历史上首位在位期间受审的总理。为避免因败选或政府倒台而入狱,他必须维持对加沙对伊朗强硬立场,以维持其执政地位。根据以色列法律,受贿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;欺诈和违背公众信任罪: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。其具体案件如下: 1.1000号案件 ——收受贵重礼品 涉嫌在2007至2016年间,从好莱坞制片人阿农·米尔坎等富商处收受价值约28万美元的雪茄、香槟、珠宝等礼物。作为回报,他涉嫌利用职权为米尔坎提供商业或税务上的便利。 2.20000号案件—— 谋求正面报道 涉嫌与以色列《新消息报》出版商进行谈判,试图通过推动立法削弱其竞争对手,以换取该报对自己的持续正面报道。 3.4000号案件——权钱交易换报道 涉嫌向电信巨头贝泽克公司的所有者提供价值约5亿美元的监管优惠,以换取其旗下网站“Walla”发布有利于他及其家人的报道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