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太狗血了!”湖北武汉,一女子洗完澡光着上身躺在床上休息,却不料,一名陌生男子突然闯入,将女子看得精光,为此,女子要求对方赔偿5000元,男子:我连手指头脚趾头都没进去。 黄女士刚搬进这个小区没多久,房子是朋友陈先生帮她租的,月租850块钱,本来想着能安安稳稳住下来,没成想刚住没几天,就遭遇了一场让她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尴尬和惊吓。 那天天气不算凉快,黄女士忙完一天的事回到出租屋,浑身又热又累。她像往常一样,先去洗了个澡,洗完澡后觉得屋里闷得慌,加上就自己一个人住,还有姨妈在旁边陪着,她就没穿上衣,只穿了条内裤,躺在床上休息,想着透透气再起身收拾。 谁能想到,好好的休息时间,会被一个陌生男人突然打断。当时黄女士正躺着闭目养神,突然听到房门被人拧开的声音,她下意识睁开眼,就看见一个陌生男子闯了进来,眼神直直地落在她身上。 黄女士吓得瞬间尖叫起来,本能地用手捂住胸口,一旁的姨妈也反应过来,赶紧起身把那个男人往门外推。 那个男人被推出去之后,黄女士和姨妈还是吓得浑身发抖,半天缓不过劲来。好好的在自己租的房子里,光着上身休息,平白无故被一个不认识的男人闯进来,看得精光,换谁都会又气又怕。缓过神来之后,黄女士赶紧穿上衣服,追问这个男人到底是谁,为什么会闯进自己的房间。 一番追问下来,黄女士才知道,这个男人姓李,是房东王先生的哥哥。李先生说,当天他和房东一起在隔壁房间修空调,正好有客户催着要看房,他急着找地方借把伞,路过黄女士的房间时,看到房门半开着,就想着进去问问里面的人能不能借伞,没成想一进门就看到了没穿上衣的黄女士。 黄女士听完这话,气就不打一处来。就算是借伞,也得先敲门,确认里面有人、得到允许才能进来吧?哪有直接推门就闯的道理? 更何况,这是别人的出租屋,是私人空间,就算房门没关严,也不能随便进去。最让黄女士生气的是,李先生闯进来之后,不仅没有半点歉意,反而还有点理直气壮。 黄女士越想越委屈,自己的隐私被严重侵犯,精神上也受到了很大的惊吓,于是就提出让李先生赔偿5000块钱的精神损失费。 本以为李先生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好好道歉并协商赔偿,没成想李先生直接拒绝了,还嘴硬地辩解:“我连手指头脚趾头都没进去,压根没看清你长什么样,凭什么给你赔偿?” 这话直接把黄女士气哭了。没进去?闯进房间,把人看光了,一句没看清、没进去,就想一笔勾销?黄女士当场就和李先生吵了起来,双方各执一词,互不相让。 黄女士说,就算没实质性接触,私自闯入私人空间、侵犯隐私,就该赔偿;李先生则坚持自己不是故意的,也没造成什么伤害,不该赔偿。 后来,黄女士联系了房东王先生,想让房东出面主持公道。房东王先生也承认,他哥哥未经允许闯进黄女士的房间,确实是做错了,事后他也催着李先生买水果,登门给黄女士道歉。可没成想,李先生上门道歉的时候,被黄女士的姨妈拿着棍棒赶了出来,道歉的事也不了了之。 李先生的妻子也出来说话,说事发后他们也想和黄女士和解,可黄女士一开口就要5000块钱,他们实在接受不了。双方就这么僵持着,谁也不肯让步,最后没办法,黄女士只能选择报警,让辖区派出所介入调查。 其实这事说起来,明眼人都能看出来,错的肯定是李先生。不管你有什么急事,不管房门开没开,别人的私人空间都不能随便闯,这是最基本的规矩和尊重。 黄女士在自己租的房子里,光着上身休息,本身就没任何问题,她有权利在自己的私人空间里放松,不该被这样打扰和侵犯。 李先生一句“我连手指头脚趾头都没进去”,纯属狡辩。就算真的没进去,没看清,擅自闯入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黄女士隐私权的侵犯,给黄女士造成了精神困扰,就该道歉、赔偿。至于赔偿金额,双方可以协商,但不能一句不赔就完事。 现在很多人租房子住,尤其是独居女性,最看重的就是安全和隐私。这件事也给很多房东和租房的人提了个醒,房东要管好自己的家人和朋友,不能让他们随便闯入租客的房间;租客也要注意,出门或者在家休息时,一定要把房门锁好,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安全。 目前,派出所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这件事,希望能给黄女士一个合理的说法,也希望李先生能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给黄女士一个真诚的道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