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烟花爆竹爆炸事件,共造成 8 人死亡 2 人被轻微灼伤。爆燃原因已调查清楚,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? 事发2 月 15 日下午 14 时 30 分许,东海县石榴街道东安村的福禄寿烟花爆竹经营部突然发生爆燃。 火光和爆炸声打破了乡村的宁静,应急、消防、公安、卫健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援,16 时许明火被成功扑灭,但最终还是造成了 8 人死亡、2 人轻微灼伤的惨痛后果。 根据官方通报,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十分明确,是村民个人在烟花爆竹经营部附近燃放烟花不当,火星被大风卷进店内,最终引发了烟花爆竹的连环爆燃。 而当天的天气情况,更是让这场危险被无限放大,七八级的大风成为了火星的 “助推器”,让一点小小的火星最终酿成了大祸。 或许有人会疑惑,仅仅是燃放烟花的火星,为何能造成如此严重的群死群伤?这背后离不开涉事经营部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。 烟花爆竹作为高危危险品,其零售点有着严格的安全规范,可涉事的经营部却把这些规范抛之脑后。 从国务院安委办的后续通报中能看到,这类烟花爆竹零售店普遍存在超量储存的问题,为了应对春节期间的购买高峰,不少经营部会将核定储量翻倍甚至数倍存放。 原本小小的门面,俨然变成了一个 “移动火药库”,一旦遇到火星,必然会引发连环爆燃。 而事发时正值午后的人流高峰,不少村民到经营部置办年货,狭小的空间内聚集了大量人员,爆燃发生时,人们根本没有时间反应和撤离,这也是伤亡惨重的重要原因。 更值得深思的是,东海县本身其实有着明确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,涉事的石榴街道东安村虽不在核心禁放区域,但当地街道办也一直在开展禁止燃放的宣传和管控工作。 可工作人员坦言,即便拦下了 95% 的村民,仍有 5% 的村民会躲着管控违规燃放。这种燃放端的管理失控,成为了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。 这起事故的伤亡特征也让我们看到了烟花爆竹爆燃的可怕之处,8 人死亡却仅有 2 人轻微灼伤,没有重伤病例,这并非救治不及时,而是烟花爆竹爆燃的物理特性决定的。 烟花爆竹连环爆燃会产生瞬时的强冲击波,这种冲击波在狭小的空间内无法宣泄,超压远超人体承受极限,会让近距离人员因内脏破裂、颅脑损伤当场死亡。 同时,爆燃瞬间产生的上千度高温会快速消耗空间内的氧气,还会释放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,现场人员要么被高温瞬间灼伤致死,要么因缺氧、中毒快速失去生命体征,几乎没有重伤的缓冲阶段,这也是这起事故伤亡如此惨烈的关键原因。 事故发生后,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,国务院安委办也对这起事故挂牌督办,要求江苏省政府组织调查组提级调查,彻查原因、严肃追责问责。 同时,全国范围内也开始开展烟花爆竹全链条的安全排查整治,“五个严禁、三个务必” 的硬措施被传达到每一个乡镇街道和烟花爆竹零售店。 严禁 “下店上宅” 经营、严禁超量储存、严禁在零售店周边 100 米内燃放,要求经营部专人现场盯守、严控进店人数,这些措施的落地,正是为了从源头堵住安全漏洞。 春节是万家团圆的日子,烟花爆竹是年味的载体,但这份喜庆绝不能以生命为代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