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,男子为给朋友送礼,花10600元买了4瓶茅台,不料被朋友瞧出该4瓶茅台外

文史小将 2026-02-19 00:00:01

内蒙古,男子为给朋友送礼,花10600元买了4瓶茅台,不料被朋友瞧出该4瓶茅台外包装与正常茅台外包装有异。于是,男子以该4瓶茅台为假酒要求店家退款,但店家却称自己卖的是真酒,男子已经将真酒调包了 2024年9月12日,中午12点35分,内蒙古一家烟酒行。 贺某站在柜台前,没急着付钱。他先掏出手机,对着台上4瓶茅台拍了照,然后让店员把每瓶酒的瓶身码用微信发给他。 店员愣了一下。买个酒至于这样吗?又拍照又要编码的,跟搞刑侦似的。 但贺某不管,拍完存好,10600块转过去,拎着酒走了。 后来的事证明,他这套操作救了他自己。 几千公里外的上海,李女士也买了茅台。分两次,一共4瓶,花了12400,单价3100。 两个人的剧情接下来几乎一模一样:买完酒,高高兴兴拿去送人。酒瓶子往桌上一搁,懂行的朋友看了一眼——假的。 你想想那个场面。本来是送礼维系感情的,结果礼物当场被鉴定为假货。面子不是碎了,是粉碎性骨折。这哪是送礼啊,简直是送"绝交信"。 面子没了,但钱得要回来。 两个人分别杀回店里讨说法,商家的反应跟排练过一样。 第一步,甩锅。上海那家说是"店员老乡私自带来的货",内蒙古这边的老板陈某更干脆,两手一摊:"进货渠道太杂了,票据找不着了。" 第二步,倒打一耙。两家店不约而同地指控消费者"调包",说你是不是拿假的换了我的真的?甚至给人扣帽子——"职业打假人""敲诈勒索"。 他们的逻辑是:正常人买酒谁又拍视频又要编码啊?你这么专业,你肯定有问题。 但说实话,人家正是因为"专业",才没被你糊弄过去。 贺某那天中午的操作,在法庭上发挥了关键作用。 12点35分发出去的那条微信编码记录,加上现场的视频,再配合市监局后来及时的封存动作,直接把"调包"这个说法堵死了。时间线完整,证据链闭合,你说人家调包,什么时候调的?怎么调的?说不出来。 更有意思的是,店家给贺某开的那张收据上,盖的章不是烟酒行自己的,是一家什么"商贸公司"的章。本来可能是想撇清关系,结果法院直接认定这叫"债务加入"——行,你这家公司也别想跑了,一起赔。 但判决结果出来以后,差距就大了。 上海的李女士,法院判退还12400元,另赔124000元。退一赔十,十倍暴击,非常解气。 内蒙古的贺某呢?退10600元,赔31800元。退一赔三。 同样是假茅台,同样维了权,为什么差这么多? 关键就在于法院怎么定义这个"假"。 上海那边的思路比较直接:你拿不出正规进货凭证,酒的来源不明,那就存在食品安全风险。按《食品安全法》来,十倍赔偿。 内蒙古这边就抠得比较细了:酒是假冒商标没错,但这4瓶酒都没开封,也没人喝过。你没法证明瓶子里的液体本身"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"。既然证明不了它有害,那它就只是个"假冒商品",不是"有毒食品"。假冒商品按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走,三倍赔偿。 从"有毒"降到"假冒",赔偿直接从十倍缩到三倍。法理上说得通,但对消费者来说确实挺冷的。 说白了就是:你买了假酒想拿十倍赔偿,光证明它是假的还不够,你还得证明它是"有害的"。但酒没开封没喝过,你怎么证明?总不能为了打官司先干一瓶吧。 贺某中午那顿操作把证据链锁得死死的,证明了酒确实是假的。但法律要求的那个"有害",他没能证明,也确实很难证明。 十倍还是三倍,有时候不取决于你维权有多努力,而取决于你在哪个法院、法官怎么理解那几个字的定义。 这大概就是法律最真实的样子。严谨,但不一定让你舒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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