🌙“吃相太难看了!”陕西扶风一名40多岁的男子,常年在当地一家工程公司从事通信

🌙“吃相太难看了!”陕西扶风一名40多岁的男子,常年在当地一家工程公司从事通信塔维修搭建工作,这份工作辛苦但薪资不低,足以支撑家庭日常开支和孩子学费。 不料一次高空作业时,男子从十几米高的塔上坠落,当场身亡。事发后,工程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和责任考量,迅速与男子家属协商一致,一次性赔偿180万,双方签订赔偿协议,约定此事就此了结、互不追究。 男子家属拿到赔偿款后,在悲痛中处理完男子后事,计划用这笔钱抚养孩子、赡养老人,弥补家中经济空缺。可就在他们心情渐渐平复时,工程公司却突然找上门,态度强硬地要求退回全部180万赔偿款,这让家属既震惊又不解。 工程公司给出明确理由,称赔偿后偶然发现男子并非意外坠亡,而是自杀。工作人员透露,整理男子遗物、配合相关部门核实时,他们发现男子手机里有大量网贷借款及催债信息,涉及多家平台,累计借款超20万元且大多逾期,催债人员多次电话、信息催收,甚至威胁其家人。 公司进一步核实得知,男子近期被网贷催收困扰,压力极大,曾向工友透露“活不下去”“无力偿还”的话语。结合坠落现场情况,未发现任何意外失足痕迹,反而有明显主动坠落迹象,因此判定男子是因网贷无力偿还、不堪重负而自杀,并非工作意外。 工程公司认为,当初赔偿180万的前提是男子“意外工亡”,如今查明是自杀,公司便无需承担赔偿责任,此前支付的款项相当于为男子自杀买单,家属必须全额退回。家属明确拒绝,主张男子在工作时间、岗位上坠亡,无论意外还是自杀都与工作相关,且双方已签订赔偿协议,公司无权要求退款。 双方就赔偿款退回问题争执不下,多次协商无果。家属直言,男子已离世,公司却出尔反尔,自愿赔偿后又反悔,实在“吃相太难看”;工程公司则表示,并非出尔反尔,180万数额巨大,公司不愿为男子自杀承担不必要损失,自身也有难处。 协商无果后,工程公司将男子家属起诉至陕西扶风当地法院,请求判决家属退回180万赔偿款并承担诉讼费用。公司在起诉状中称,男子自杀与工作无关,不符合工亡赔偿条件,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公司误以为男子系意外工亡所致,属于重大误解,应予以撤销,家属所得赔偿款属不当得利,理应返还。 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开庭审理,庭审中双方围绕男子死亡原因、赔偿协议有效性、赔偿款是否该退回等核心问题激烈辩论。家属提交赔偿协议、男子工作证明、现场照片等证据,主张协议合法有效;工程公司则提交网贷记录、催债信息、工友证言等,证明男子自杀,公司签订协议存在重大误解。 此外,工程公司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,请求对男子坠落原因进行专业鉴定。司法鉴定机构经详细勘查分析,出具意见书认定:男子坠落时无外力撞击,轨迹符合主动跳下特征,结合其网贷债务和精神状态,综合判断为自杀,排除意外失足可能。 一审法院结合双方证据、司法鉴定意见书及相关法律规定,认为工程公司签订赔偿协议时确有重大误解,判决撤销协议,要求家属限期退回180万赔偿款。家属不服一审判决,认为判决不公,随即提起上诉,请求二审法院改判。 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,全面审查案件,核实双方全部证据,重新调取男子通话记录、网贷信息及现场监控,进一步确认死亡原因和案件事实。二审法院认为,本案核心不在于男子是否自杀,而在于赔偿协议是否合法有效、公司的重大误解是否成立。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男子在工作时间、岗位上坠亡,即便系自杀,工程公司事发后未及时核实死亡原因,便自愿与家属协商赔偿并签订协议,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,合法有效。工程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应尽到对员工工作、精神状态的合理注意义务,其自身未发现男子异常导致误解,责任在自身而非家属。 最终,二审法院作出出乎意料的判决:撤销一审判决,驳回工程公司全部诉讼请求,确认赔偿协议合法有效,家属无需退回180万赔偿款。二审判决生效后,工程公司未再上诉,家属也终于放下心来,得以安心抚养孩子、赡养老人。 这场围绕180万赔偿款的纠纷,历经两审终尘埃落定,二审判决超出多数人预期。工程公司本以为能要回“冤枉钱”,最终却败诉;家属原本担心退款,反倒获得法院支持。 那么,你觉得二审法院的判决合理吗?工程公司要求家属退回赔偿款的做法,值得理解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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