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天生坏种!”江西南昌,女子在小区楼下,突然发现从楼上射下来一束绿光,一直在自己

昌茂病号显眼包 2026-02-14 17:17:32

“天生坏种!”江西南昌,女子在小区楼下,突然发现从楼上射下来一束绿光,一直在自己身边摇晃,女子抬头发现有人拿激光笔照射,女子觉得该行为太危险,就拿出手机想要拍下来留证据想要报警,毕竟那光照到眼睛会造成不可逆的伤害,对方见女子拿手机立即把光关掉,等女子把手机收起来后,那人又拿激光笔照射她的脸和眼睛,女子觉得这个行为非常恶劣,网友:必须严惩! 一道诡异的绿色光束。在那栋高层住宅的阴影下,张女士成了被选中的猎物。这并非形容词,而是物理层面的锁定。那束绿光宛如一条狡黠且有意识的毒蛇,紧紧锁定她于楼下的行走轨迹,似着魔般在她的面部与眼周疯狂游弋。 这绝不是什么邻里间的恶作剧,而是一场不对称的狩猎。当时的情况有多惊悚?张女士本能地抬头,试图寻找光源。高层某个窗户后,有人正居高临下地把玩着手中的“武器”。 出于自保,她下意识地掏出手机,试图通过镜头记录下这一暴行,或者至少用“取证”的姿态逼退对方。接下来的这一幕,才是让人脊背发凉的重点。 当手机镜头对准高楼的那一瞬间,绿光凭空消失了。这说明什么?说明那个躲在窗帘后的肇事者,神智清醒,甚至具备极高的反侦察意识。他知道自己在作恶,他知道这束光见不得人,他更害怕被电子证据锁定。 张女士天真了。她以为对方感到了畏惧,以为这场骚扰已经结束。她放下了戒备,把手机揣回了衣兜。就在手机滑入布料的同一秒,绿光再次如附骨之疽般射了下来。 这一次,对方不再是试探性的晃动,而是带着一种报复性的恶意,直射她的眼睛。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挑衅:“我知道你没法拍了,现在我是上帝。” 这种“敌进我退,敌退我打”的操作,直接剥离了所谓“孩子不懂事”的遮羞布。这就是纯粹的坏,是一种通过折磨他人来获取快感的扭曲心理。 我们得聊聊这束绿光的本质。市面上那些几十块钱就能买到的高功率激光笔,根本不是玩具,而是民用版的“热武器”。 你知道吗?人眼对绿光的敏感度是红光的50倍。这意味着,同样的功率,绿光对视网膜的杀伤力是指数级暴增的。 这东西能轻易点燃火柴,能烧穿报纸,甚至能烧焦猪皮。想想看,我们的视网膜黄斑区,那个负责核心视力的精密区域,比猪皮脆弱多少? 一旦被高功率激光命中,黄斑区的感光细胞会被瞬间“煮熟”。这不是近视,戴副眼镜就能解决。这是物理层面的烧伤,是不可逆的视力黑洞。 没有撤回键,没有后悔药,一旦致盲,就是终身。所以,别再拿“治安问题”来稀泥了。如果是普通扰民,那是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事儿,拘留个十天八天,罚个几百块钱,可能也就过去了。 但这次不一样。这种针对眼部的二次定点照射,性质已经变了。如果张女士的眼睛出现了实质性损伤,哪怕只是轻伤,这就直接踏进了《刑法》第234条的领地——故意伤害罪。 这不是几句道歉能解决的。起步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如果造成了重伤,那个躲在楼上的“幽灵”,可能要在铁窗里蹲上十年。至于那些可能存在的“未成年人”挡箭牌,在法律面前也并非无懈可击。 如果肇事者真是个孩子,那监护人就得做好倾家荡产的准备。医药费、终身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损失费,这些民事赔偿足够让一个疏于管教的家庭付出沉重代价。这不仅是赔钱,更是为他们的失职买单。 最让人窒息的,其实是那种“悬在头顶的暴力”。高层住宅的“上帝视角”,宛如一层虚幻的纱幕,为作恶之人构筑起一种缥缈的安全感。这看似坚不可摧的假象,实则不堪一击。他们躲在暗处,看着楼下的人像蚂蚁一样惊慌失措,以为自己永远不会被揪出来。 张女士去找物业排查时的无力感,正是这种隐蔽作恶最恶心的地方。但现在是2026年了,技术侦查手段早就不是瞎子。只要警方介入,配合小区监控的时间戳和弹道分析,揪出那个光源只是时间问题。 正义或许会因为楼层的高度而迟到,但绝不会缺席。我们要做的,就是把这种行为像“高空抛物”一样钉在耻辱柱上。必须有人为此付出代价,为了张女士,也为了每一个走在夜色中的我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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