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非法经营罪,这4个要件,少一个,直接无罪
幼菱评案件
2026-02-13 18:42:27
非法经营罪常被叫“口袋罪”,啥都能往里装。但法条不是橡皮泥,构罪有四个铁打的硬条件,必须同时满足。少一个,检察院就该不起诉,法院就该判无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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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关:违反的是不是“国家规定”?
这是门槛,也是很多人不知道自己“无罪”的点。刑法说死了:只有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法律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才算“国家规定”。地方法规、部委规章、红头文件,统统不算。
👉 缺这一条: 你违反的只是部门规章?直接不构罪。王力军收玉米案就是典型——当年判有罪,Z高院再审:违反的是地方文件,不属“国家规定”,无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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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 关:干的在不在法定“四类”里?
该罪只有四类,多一项都不认:
① 未经许可经 营专营专 卖品(烟草、食盐等)
② 许可证、批准文件
③ 非法经 营证券、期货、保险、资金结算
④ “其他”——必须有司法解释明确点名的才作数(如非法放贷、买卖外汇、有偿删帖、非法出版物)
👉 缺这一条: 没证跑运输算不算?Z高法、Z高检从未将道路货运列入“其他”,重庆有案子,检察院直接不起诉。法无明文不为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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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 关:达没达到“情节严重”门槛?
2026年立案追诉标准非常清楚,不同领域不同红线:
• 专营专 卖:个人经 营数额≥5万,或违法所得≥1万
• 非法放贷:个人放贷累计≥200万,或违法所得≥80万
• 非法外汇:数额≥500万,或违法所得≥10万
• 兜底项:个人数额≥5万,或违法所得≥1万
👉 缺这一条: 数额不够、次数不够,就算前面都符合,也只是行政违法,够不上刑事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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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关:有没有“严重扰乱市场秩序”?
这是隐形的软门槛。有些行为形式上违规,但对市场秩序没造成实质冲击,比如本地小范围、临时性、情节显著轻微。检察院可以依《刑事诉讼法》作酌定不起诉。
👉 缺这一条: 危害不大、认罪认罚、退缴违法所得——完全有机会在检察环节“软着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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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句话总结: 非法经 营罪不是万 能补丁。主体不合格、行为没上榜、数额不够线、危害不算大——四关里随便攻破一关,罪名就立不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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