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贪心不足!”四川攀枝花,老人将自己的115000元存款交给儿媳保管,老人去世,

紫蓝谈社会趣事 2026-02-11 11:06:29

“贪心不足!”四川攀枝花,老人将自己的115000元存款交给儿媳保管,老人去世,女子并没有把钱还给婆婆,她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。可她和丈夫离婚后,前婆婆一纸诉状将女子告上法庭,要求她返还115000元,女子却说:保管条已经写了8年,过了时效了,另外双方曾约定,这钱用于家庭开销,自己之前带公公出去旅游等,已经花了不少钱了,剩下的是留给自己女儿的。可法院却给出了不同看法。   说起来这事也挺让人唏嘘的,都是一家人,最后闹到法庭上,脸面上不好看不说,还伤了和气。   事情得从好几年前说起,攀枝花这位老爷子,一辈子省吃俭用,攒下了11万5千块钱,这可是他和老伴的养老钱,说白了就是“棺材本”。   老爷子年纪大了,心思简单,怕这笔钱放在家里不安全,自己又不懂银行那些乱七八糟的业务,不知道该存定期还是活期,思来想去,就想到了自己的儿媳。   那时候,儿媳看着还挺孝顺懂事,老爷子也特别信任她,就把这11万5千块现金,亲手交给了儿媳保管。   儿媳也挺爽快,当场就写了一张保管条,清清楚楚写着替老爷子保管这笔钱,还承诺会把钱存到银行,每年把利息取出来交给老爷子。   刚开始的那几年,一切都好好的,利息按时给到老爷子手里,老爷子也越发觉得,自己没看错人,把钱交给儿媳保管,特别放心。   可变故还是来了,老爷子意外去世了,这本该是一家人互相扶持、抱团取暖的时候,儿媳的心思却慢慢变了。   自从老爷子走后,之前承诺的利息,就再也没给过婆婆一分钱。   婆婆刚失去老伴,心里本来就难受,看着儿子儿媳还要过日子,也不想添乱,就一直忍着没提这笔钱的事,想着儿媳说不定只是一时忘了,等缓过来就会主动提起。   可婆婆的隐忍,却被儿媳当成了软弱,甚至觉得,老爷子不在了,这笔钱就成了她的了,婆婆不会再要回去。   就这样,这笔钱一直放在儿媳手里,婆婆从来没主动要过,儿媳也从来没主动提过归还。   直到后来,儿媳和她丈夫离婚了,曾经的婆媳关系,也跟着彻底破裂,这时候婆婆才意识到,要是自己再不主动要,这笔钱恐怕就真的要不回来了。   没办法,婆婆只能拿起法律武器,把前儿媳告上了法庭,只求能拿回属于自己和老伴的那笔养老钱。   本以为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能顺利拿回钱,可前儿媳却摆出了一堆理由,拒不还钱。   她先说,那张保管条都已经写了8年了,早就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,就算婆婆告到法院,也没用。   接着她又说,当初和老爷子、婆婆约定好的,这笔钱是用来补贴家庭开销的,并不是单纯让她保管着,等着日后归还。   她还说,自己之前特意带公公出去旅游,花了不少钱,平时也经常给公公买东西、尽孝心,这些钱都应该从这11万5千里抵扣,剩下的钱,本来就该留给自己的女儿,根本不用还给婆婆。   前儿媳说得理直气壮,好像自己才是有理的一方,可法院审理之后,却给出了和她完全不同的看法,也驳回了她所有的辩解。   法院认为,那张保管条虽然写了8年,但上面并没有约定具体的归还日期,按照法律规定,婆婆作为寄存人,随时都有权利要求前儿媳归还这笔钱,所以根本不存在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。   至于前儿媳说的,这笔钱用于家庭开销、带公公旅游花了钱,这些说法都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,她手里的记账本,都是自己单方面记录的,没有老爷子生前的签字确认,也没有其他证据佐证,根本不能作为抵扣存款的依据。   最后,法院判决前儿媳,必须全额返还婆婆那11万5千块钱,还要支付相应的利息,说到底,还是前儿媳太贪心,辜负了老人当初的信任,最后也只能自食恶果。   大家对此怎么看?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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