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女子怀孕期间,丈夫不仅怀疑孩子不是亲生,竟因家暴与妻子争执。女子愤怒下,表示要打掉孩子,并离婚。为了挽回孙子,公公拿出650万,买了一套学区房。然而孩子出生后,婚姻还是破裂了。公公则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,要求返还650万。 陈女士怀孕时心情复杂,但她最初仍然坚信,自己和丈夫的未来会是一片光明。然而,丈夫的突然怀疑让她彻底崩溃。怀疑自己怀的孩子是不是他的,竟然让她在怀孕的痛苦时刻感受到如此巨大的精神压力。 一次偶然的机会,陈女士决定做亲子鉴定来证实孩子的身份,结果出乎她的预料,鉴定结果证明孩子确实是丈夫的亲生子。这个结果应该是让她松一口气的,但陈女士并没有从此恢复平静,因为她这时突然发现,丈夫竟然隐瞒了自己有过婚史的事实,这让她对丈夫的信任进一步瓦解。 陈女士原本以为,随着丈夫对孩子身份的确认,夫妻的矛盾会得到平息,然而,她错了。丈夫不仅没有为自己的怀疑感到羞愧,反而在之后的日子里以各种理由与她争吵,最终甚至提出了离婚。陈女士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,决定打掉孩子,彻底结束这段不健康的婚姻。然而,就在她准备做出这一决定时,公公出面了,他为自己即将出生的孙子提供了650万,并且还用这笔钱买了一套学区房,表示愿意为陈女士提供生活保障,要求她不要打掉孩子,给家庭再一次机会。 陈女士在公公的支持下,决定生下孩子,并且心软了,给丈夫再次机会,努力弥补家庭的裂痕,尽管她的内心依然充满了对丈夫的愤怒和不信任。然而,孩子出生后的三个月里,陈女士发现丈夫依然没有改正自己的态度,两人又因琐事发生了剧烈的争执。最终,夫妻感情破裂,陈女士决定提出离婚。 然而,这场本该平静的离婚诉讼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陈女士的公公竟然提出,650万资金是借款,而非赠与,要求陈女士和丈夫共同返还这笔款项。公公拿出了丈夫签字的借条作为证据,称这笔资金是借款。陈女士对此震惊不已,她从未同意过这笔借款,也没有与公公进行过类似的协商。她认为,公公所给的这笔钱,明明是作为安抚费来缓解她的情绪,而非债务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43条的规定,民事行为的有效性需要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,而陈女士从未同意这笔钱是借款。因此,她完全可以依法拒绝还款。同时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4条的规定,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家庭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,而这650万元显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,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陈女士也无须承担返还责任。 面对公公的强势要求,法院最终也认定这笔650万元并非夫妻共同债务,而是公公出于情感因素支持儿媳的举动。因此,法院判决驳回了公公的诉求,陈女士不需要返还这笔钱。 这一事件的结局让不少人感到意外,但也让人对家庭成员之间的复杂关系和财产分配产生了更多思考。陈女士的遭遇揭示了家庭暴力和信任危机如何对婚姻造成深远影响,同时也反映出家庭中的财产纠纷如何牵扯出更多法律问题。 家庭暴力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,更是对婚姻信任的摧毁。陈女士的丈夫不仅在情感上伤害了她,还在法理上让她面临极大的压力。通过法律的手段,陈女士最终保住了孩子和自己的权益,这无疑是法律的胜利。法律不仅为陈女士提供了维权的途径,也让社会看到了家庭暴力和不正当财产争夺的严重性。 这起事件的发生提醒每个家庭成员,尤其是夫妻双方,在处理家庭矛盾时,除了情感上的沟通,还需要清晰明确的法律意识。在面临家庭暴力和财产争议时,勇敢寻求法律的帮助,保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,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 通过这起案件,社会更加关注到家庭暴力、隐瞒婚史等隐秘的社会问题,并提醒每个人在婚姻中,尤其是在涉及金钱和孩子的事情上,需要保持清晰和理性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