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1岁的老太太把900多万养老钱交给亲儿子,结果被用来还贷装修,儿媳去世后还把300万留给了自己姐姐。九旬老母一纸诉状,法院怎么判? 91岁的吕老太,辛苦一辈子攒下巨额家底,其中还包括早年卖掉北京房子的一笔钱。 年纪大了后,她行动不便,担心自己未来管理不了,从2018年开始,陆陆续续把总共900多万元转给了独子吕某,想着“养儿防老”,让儿子代为保管。 可这份沉甸甸的信任,很快变了味。 儿子吕某和儿媳乔某乙拿到钱后,觉得反正钱在自家账户里,一家人不说两家话,竟直接挪去偿还他们夫妻的共同房贷、支付装修和日常家庭开销。老人对此毫不知情。 风波在2022年夏天骤起,儿媳乔某乙因病去世,而她生前立下的一份遗嘱,成了家庭矛盾的引爆点。 遗嘱写明,将她名下房产的一半和300多万元存款,留给她自己的亲姐姐乔某甲继承。这意味着,吕老太的养老钱中,有300万“流向”了一个法律上的“外人”。 直到2024年,吕老太因身体问题急需用钱,向儿子索要时,才惊觉巨款已被挪用一空。愤怒又心寒的老人,将儿子吕某和已故儿媳的姐姐乔某甲一起告上法庭,要求还钱。 法庭上,儿媳的姐姐辩称,老人转给儿子的钱是“赠与”,不是借款,所以她不用还。 但法院调查后发现,这笔钱既没有借条(不构成借款),老人和儿子也坚决否认是赠与。 法官认为,这笔钱是老人毕生积蓄和卖房所得,是她的“养老钱”,如果轻易推定为赠与,会导致老人晚年失去保障,显失公平。 最终,法院一锤定音: 吕老太和儿子之间成立的是“保管合同”关系。儿子作为保管人,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款项,必须全部返还。 因为钱用于他们夫妻共同生活,所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儿媳去世后,其姐姐乔某甲既然选择了继承妹妹的遗产(包括那300万),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,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。 有人说:“真是现实版‘防儿防盗’,最信任的人伤自己最深。” 也有人觉得:“判决合理!保管就是保管,动了就是不对。支持法律为老人撑腰。” 所以对于家庭内部的大额资金往来,你怎么看? 是觉得“一家人没必要算太清”,还是认为“亲兄弟明算账”更稳妥呢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