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什么样的家长,就有什么样的孩子!黑龙江虎林,一名小学老师上课期间,有名学生持续发出声音,严重影响课堂秩序,老师忍无可忍,回身用手打了一下学生的脸,事后老师觉得后悔,跟学生及家长进行道歉,并获得谅解,谁也没想到家长气不过,又报了警,但经过调查,决定不予行证处罚,但是对老师进行警告处分,并调离原工作岗位,对此结果,家长不服,向法院提起诉讼,网友:子不教父之过,教不严,师之惰,小时候我妈常跟老师说不听话你就揍,后来老师打了我,我爸妈说这个老师对你负责任,现在我也做了老师! 一堂再普通不过的小学课堂上,李老师在讲课的时候。 有个学生一直在那发出各种呜呜的声音,反反复复,没完没了。 本来安安静静的课堂,被他一个人搅得乱七八糟,别的同学根本没法听课,李老师也没法正常上课。 一开始,李老师是提出警告,可这同学就是不听。 你说你的,他闹他的,完全不把课堂纪律当回事。 李老师站在讲台上,面对几十个孩子,被一个人这么折腾,耐心也被磨没。 实在是忍无可忍,一着急一回身,抬手就给了孩子左脸脸上打了一下。 其实这一下肯定不是往死里打,就是气急了、想镇住场面的一时冲动。 事后,李老师冷静下来,越想越后悔,觉得自己不该动手,方式确实不对。 于是主动找孩子道歉,又专门跟家长沟通,态度特别诚恳,也承认自己情绪失控、做法不妥。 家长当时也表示理解,知道是孩子先捣乱课堂,李老师不是故意的,也就谅解了老师。 事情过去好几天后,谁也没料到,家长嘴上说谅解,心里那口气还是没下去,越想越觉得委屈: 我家孩子再不对,你老师也不能动手打,越想越气,最后直接选择了报警,要给孩子讨要个说法。 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27条:学校、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,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呜辱人格尊严的行为。 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19条:情节特别轻微、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、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,可减轻或不予处罚。 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天,警方经过鉴定和调查,认定李老师的行为,还没有达到要行政处罚的程度,所以给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。 同时学校及相关部门,也按规定做了处理: 老师动手打学生,不管什么原因,都违反了师德要求,触碰了红线。 所以给了李老师警告处分,并且把李老师调离了原来的工作岗位。 对于这个结果,大家以为这事就到此结束了。 可学生家长不干了,觉得处理得太轻,不足以惩罚老师。 于是一纸诉状,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 李老师知道家长要告自己,又后悔又委屈,他打了学生确实不对,自己也接受处罚。 刚开始道歉,已经得到谅解,现在又一直追究没完,他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。 他没想到自己的意思冲动,会把事情闹得这么大! 消息一传到网上,网友们直接炸了锅,评论区吵得热火朝天。 很多人都说出了心里话:子不教父之过,教不严,师之惰。 不少人都回忆起自己小时候,那时候家长送孩子上学,拉着老师的手就一句话: 孩子不听话,你该管就管,实在不行该揍就揍。 那时候老师打了、骂了、罚站了,孩子回家不敢说,说了爸妈还得再教育一顿: 老师管你是对你负责任,不管你才是害你! 但是不管怎么说,客观的讲,老师动手,肯定不对,何况是打了脸。 现在的规矩就是不能体罚学生,不管多生气,都不能动手,这是底线。 但反过来,孩子一直在课堂上乱出声、严重影响别人,难道就对吗? 家长在家有没有教过孩子守规矩、尊重课堂和尊重老师。 时代在变,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随便打孩子,这是进步,我们都认同。 但进步不等于放任,不等于孩子可以在课堂上肆无忌惮,不等于老师连正常管教都不敢做。 其实最让人无奈的是,以前是求着老师管,现在是老师一管就急。 以前是孩子有错先骂自己孩子,现在是孩子有错先怪老师。 以前是严师出高徒,现在是老师不敢严。 其实话说回来,管‘是责任,严’是真心,适度‘是底线。 老师不跪着教书,孩子不横着长大,这才是教育该有的样子。 对此,你怎么看这件事? @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,慬法不吃亏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