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给出了这么一份《劳动合同解除/终止证明书》,里面写着”协商一致“,就想问这个能签吗?有什么坑没有呢?又该如何避坑呢?一次给大家说明白... 首先咱得明确一点,像这种“协商一致”解除/终止劳动合同,决定劳动者能不能拿到补偿/赔偿的前提,要看是谁先提出的协商: 如果是公司提出来的解除/终止,然后双方协商一致,那么公司是要支付补偿金的;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/终止,那么公司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。 但是单就这份《劳动合同解除/终止证明书》来看,是无法看出到底是哪一方先提出协商解除的。去不了谁先提出来的,那么是不是能拿到补偿金,可就不好说了... 要知道打仲裁打的是证据,对于这种不好判定的事,对劳动者来说,就不太友好了呢~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