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开封,21岁男子因为老同学调侃他“这么多年都没个女朋友”破防了,他持刀上门,

每日案论 2026-02-07 17:36:03

河南开封,21岁男子因为老同学调侃他“这么多年都没个女朋友”破防了,他持刀上门,将怀孕7个月的老同学杀害,一尸两命,婆婆上前阻止,也没能逃过,而这残忍的一幕,被家中2个幼童全程目睹。网友:说者无意,听者有心,言多必失呀! 2025年11月30号,刚过下午5点,天就擦黑了,村里不少人家刚端起饭碗准备吃饭,就听见几声凄厉的哭嚎。 出事的是村东头一户普通农家。 当时,一个21岁的年轻后生,手里攥着把尖刀,硬是闯进了院子里。 没人知道那一刻院子里发生了什么争吵,只知道结果惨烈得让人不敢直视。 这家的婆婆和小儿媳妇,都倒在了血泊里,再也没能起来。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小儿媳妇肚子里还怀着7个月的孩子,眼瞅着就要临盆,一尸两命。 而这一切,都被屋里两个孩子看在了眼里。一个6岁,一个还不到2岁。 惨案发生后没多久,家里大儿媳的手机响了。 电话那头传来的是6岁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喊。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说妈妈,你快来啊!奶奶和婶婶被人杀了!流了好多血! 大儿媳一开始根本不信,以为孩子在瞎说胡话,甚至还训斥了一句,让她别瞎说。 可电话那头孩子的恐惧不像装的,孩子哭着喊:是真的,妈妈,是一个男的,我不认识他,他拿着刀!你快来吧! 大儿媳这才意识到,可能真的出大事了。 她不敢想象,一个年仅6岁的孩子,当时是躲在哪个角落里,看着平时疼爱自己的奶奶和怀孕的婶婶倒在地上,手里紧紧攥着电话通知她。那是孩子唯一的救命稻草。 而那个不到2岁的孩子,恐怕连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,只会被满屋子的血腥味姐姐的哭声吓得哇哇大哭。 得知家里出了血案,全家人都崩溃了。他们去调监控,越看越觉得背脊发凉。 在村口的主监控里,根本没拍到凶手大摇大摆走进去的画面。 但是,眼尖的大儿子发现了猫腻。监控里那个嫌疑人,走到一半竟然退回去了,身影一闪就不见了。 原来,这凶手精得很,他是绕了个大圈,没走大路,而是从隔壁邻居家的院子穿过去的。 这说明什么?说明他早就踩好点了,知道哪里有摄像头,哪里是死角。 他不是一时冲动,他是铁了心要杀人,还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干完这一票。 那他的作案动机是啥呢? 村里的干部说,这杀人的小子,竟然是遇害那个儿媳妇的初中同学,只有21岁。 两人虽然是老同学,但这5年来根本没联系,电话都没打过一个。 就在案发前不久,儿媳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了凶手的账号。 遇害的儿媳妇就在凶手发的视频底下留了句言,话里话外的意思大概是:这么多年过去了,你怎么连个女朋友都没混上? 就这么一句话,或许是调侃,或许是无心之言,在凶手听来,却像是一根刺,狠狠扎进了他那脆弱又扭曲的自尊心里。 他觉得这是奇耻大辱,觉得被老同学看不起。于是,这股邪火没处撒,就变成了手里的尖刀,直奔老同学家去了。 家属们无法接受这个动机。就因为一句网上的闲言碎语,你杀了人,还要人一家老小的命,甚至连没出生的孩子都不放过,这也太可怕了! 杀完人后,凶手那股疯劲儿过了,估计也是怕了,他主动去投案了。 然而在家属眼里,自首不是免死金牌。遇害者的家属现在只有一个念头:必须死刑,立刻执行。 这不难理解。家里两个女人没了,一个还是待产的孕妇,两个孩子亲眼目睹了这辈子都无法抹去的阴影。 凶手觉得自己受了侮辱,可他剥夺的是两条鲜活的生命,毁掉的是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。 截至现在,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。 根据《刑法》第232条规定: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21岁男子因网络言论纠纷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造成一名孕妇,含腹中胎儿及一名婆婆死亡,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 而且,本案属于“情节特别严重”的情形。 其一,凶手的杀害对象包含怀孕7个月的妇女,属于法律严格保护的弱势群体,一尸两命加重了恶性程度。 其二,作案地点在农家小院,且有2名幼童目睹全程,犯罪手段残忍且对未成年人造成严重心理创伤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。 虽嫌疑人案发后主动投案构成自首,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,但在司法实践中,对于此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、民愤极大的暴力犯罪,自首往往不足以抵消其罪行。 有人看后感叹,所以人必须在语言上利他,行为上利己,才是一个人最成熟睿智安全情商高的社交缓冲垫,也是一种护己远离危险的生存智慧。 所以说言多必有失,你不知道你说出的那句话就会刺痛别人心理的伤,也许你觉得很平常的话,别人不会那样认为。说者无意,听者有心,真的是沉默是金。 对于这件事,你怎么看? 欢迎关注@一案一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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