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,一位大妈黄昏恋,跟自己的一位前同事好上了,两个人发展成为恋人关系。一开始大

梅姐说法 2026-02-07 16:58:21

北京,一位大妈黄昏恋,跟自己的一位前同事好上了,两个人发展成为恋人关系。一开始大妈脑子一人,直接就把自己150万的房产赠送给了男友,而且还过户了。男友没有支付房款,只是承担了6万元的过户税。大妈一直强调,这就是我心甘情愿赠送的,你不要担心。谁知道,几年后,两人闹矛盾分手,大妈找大爷索要房产,大爷直接拒绝,不肯退还。 新派新闻2月5日报道了这则新闻。 据报道称,大妈看到男友不肯归还房产,一气之下,就去把男友给告了。最后,相关部门的判定也下来了。 周阿姨时年60岁,父母留给自己一套房产,当时长兄还长期占着居住,在判定下来之后,这套房子就完全落入周阿姨手里了。 之后周阿姨就名正言顺地让自己的兄长搬出屋去,这样自己就完完全全地享有这套房子的归属权了。 而周阿姨单身,常年一个人生活,她觉得这套房子空荡荡的,自己居住很寂寞,她很想找个男友跟自己一起生活。 后来的某一天,周阿姨经过老朋友们的牵线,跟之前的同事钱大爷再次联系上了,这次见面,周阿姨跟钱大爷两个人内心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。 相聊之后,彼此都感觉挺适合对方的,于是周阿姨跟钱大爷两个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。 正是感情最好的时候,周阿姨一时脑热,恋爱脑上头,她准备将现在居住的房产赠送给钱大爷。 一听女友要赠送房子给自己,钱大爷也是很开心。 房屋的价值是150万,但是周阿姨大手一挥,跟男友说:房子白送,直接写你的名字。 而钱大爷内心虽然很开心,但是脸上还是表现出,自己要付点钱的。 于是,在去办理过户的时候,钱大爷支付了6万元的过户税,还有其他的一些转让金等,只不过没有多少钱罢了。 房子正式过户之后,钱大爷就以房屋主人的身份,搬进来居住了。之后,两个人多次就房屋的问题沟通。 钱大爷则对周阿姨说:虽然房屋是过户给我了,但是我一直认为,这套房子就是属于你的。 而周阿姨也很大方:我说很多次了,房子既然已经给你了,以后就不会再变更,你就是房屋的主人。 这下,钱大爷也是彻底放心了,毕竟白得了一套房子,这放谁能不开心呢。 可是好景不长,没多久之后,钱大爷跟周阿姨两个相处着,情感就开始发生了转变,经常会因为生活琐事吵架。 在感情完全破裂之后,周阿姨也不打算跟钱大爷结婚了,两个人闹到了分手的地步。 周阿姨则找到钱大爷,要求他将房屋还给自己。但是钱大爷哪里肯归还了,直接拒绝了周阿姨,表示这个房子,就是自己的。 无奈,周阿姨只能一纸诉状,将钱大爷给告了。 双方也没有买卖意图、当初赠予的真实目的没有实现,那么这套房子还能判还给周阿姨吗? 可以看看相关部门最后的判定: 根据审理之后认定,双方恋爱两年均没有结婚,而且周阿姨没有明显过错,房屋买卖合同无效,钱大爷需要将房屋产权会还给周阿姨,配合更换登记。另外,周阿姨需要向钱大爷支付之前垫付的税费6万多元。 本案释法: 女子本着双方要结婚的意图,将房屋赠送给男友,并且还登记其名下。之后分手、也没有结婚,女子可以要回房屋的产权吗? 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,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被撤销或者不发生效力之后,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返还。 当情侣双方在恋爱期间,将房产赠予对方,并且登记到对方名下。如果最后没有结婚,这个赠予行为就会为认为以结婚为 目的的附条件赠予。 从法律规定来看,条件如果没有成就,即没有登记结婚,赠与合同就失效,受赠人继续占据房屋产权就会构成不当得利,应当返还。 所以说,就周阿姨而言,她赠予房屋的前提就是,想要跟对方结婚,但是奈何最后分手,双方结婚这个前提破裂,分手之后就可以主张,要求钱大爷将房屋产权返还给自己。 有不少网友认为:周阿姨也很爱玩儿啊,玩了两年,感觉不合适了,就把所有好处收回,钱大爷等于就被她给,白白玩了一把。看看这事情整的。 不过可以说,法律判定非常公正,毕竟这就是人家周阿姨的资产,可没有“白得”这一说哦! 对此,您怎么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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