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开封,6岁小女孩哭着给妈妈打电话:我奶奶和我婶婶被人嘎了!妈妈你快来,我害怕!妈妈以为女儿在瞎说,可女儿语气惊慌,听着不像是说胡话。女子赶紧让老公过去看,结果发现女儿说的是真的,婆婆和怀孕7个月的妯娌躺在了血泊里! 据江西都市现场报道,案发地点为开封市毕桥村。 2025年11月30日下午5点左右,女子突然接到5岁女儿打过来的电话。 当时,女儿在婆婆家玩,女子以为女儿想回家了让她去接她,因为女儿开口第一句话就是:妈妈你快来接我。 可女儿接下来的话,让女子大吃一惊,女儿说,奶奶和婶婶被人害了,她非常害怕,让女子赶紧去接她。 女子不相信,还以为小孩子在说瞎话,可是女儿带着哭腔,声音颤抖,说话的语气非常惊慌害怕,听着又不像是假的。 女子反复问女儿是不是真的,女儿结结巴巴地说是真的,一直让女子赶紧去接她,说她害怕,女子问是谁干的,女儿说是一个男的,她不认识。 女子此时已经信了大半,当时她老公在家,也听到的孩子的话,女子让他赶紧过去看看。 结果,这事竟然是真的! 女子的婆婆和弟媳已经躺在血泊里,毫无生命迹象,幸亏凶手没有对女子5岁的女儿和2岁的儿子动手。 当时,女子的弟媳已经怀孕7个月了,孩子马上就要和大家见面,可它再也没有机会看一看这个世界。 那么,到底是谁做的这件事?他和两名被害者有什么深仇大恨? 据了解,嫌疑人是女子弟媳的初中同班同学,21岁,弟媳和这个同学已经多年没有联系了,不久前,两个人在短视频平台偶遇,弟媳调侃评论了他一句:这么些年了,你还没有个女朋友。 家属猜测,可能就是这句话,让嫌疑人感觉被侮辱,这才持刀上门行凶。 案发后,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,但辩解说自己有抑郁症和狂躁症,当时属于病情发作期间。 对于这个说法,被害者家属不认可,因为他们在查看监控的时候,发现嫌疑人看到有监控又退回去了,随后避开监控从邻居家穿到被害者家里。 但是嫌疑人说,他的实际路线就是从邻居家穿行过来,并不存在躲避监控的行为。 因为一句无心的评论,男子就害了婆媳两个人,其中还包括一名孕妇,事后以精神存在问题,试图逃避处罚。 那么,男子应当受到什么处罚?精神问题能否让他免受处罚? 嫌疑人持刀行凶,导致两人死亡,其中还包括一名未出生的胎儿,这已经构成了故意杀 人罪。 依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,故意杀 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嫌疑人的犯罪手段残忍,造成两人死 亡的严重后果,明显不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,应当在死刑、无期徒刑之间量刑。 嫌疑人辩解自己有抑郁症和狂躁症,在病情发作期间作案,这能否让他逃避法律制裁? 《刑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;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;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 监控显示嫌疑人有避开监控的行为,这表明他具有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,并非完全处于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。 所以,嫌疑人自称有抑郁症和狂躁症,不能轻易认定其可以减轻处罚,必须要有专业的医学鉴定来确定其作案时的精神状态。 如果当时确实处于发病期间,可以适当减轻处罚,如果案发时精神正常,嫌疑人就应当受到应受的处罚。 另外,嫌疑人虽然有主动投案自首的情节,但是,嫌疑人自首的动机,到底是真诚悔罪,还是为自己预留后路,也值得商榷。 《刑法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 自首只能作为减轻处罚的一个参考,并不意味着只要自首就必定会减轻处罚。 嫌疑人犯罪手段极为残忍、后果特别严重,综合这些因素,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较大。 不过,目前案件仍在侦查阶段,最终的判决还需等待完整的证据链和相关鉴定报告,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