冤吗?广东珠海,男子经营一家五金场,民警从厂里搜出1746个螺母,这些螺母被认为被认定为枪支散件,男子涉嫌非法制造罪、买卖枪支罪被逮捕,男子大喊冤枉,一口咬定螺母是玩具商定制,用于安装在玩具水枪上。审判长当场拿着涉案螺母往同款螺具上拧,压根就没拧上去,但男子还是被判了4年刑,男子提起上诉,可迟迟没等来二审,男子家为打官司已经花了300多万,工厂已经停工。 这位喊冤的男子叫马晓强,他父亲马建守着这家五金厂整整20年,从几台旧机床做到当地小有名气的配件供应商,儿子大学毕业后接手打理,本想着能安度晚年,却没料到一场横祸砸得全家喘不过气。2022年6月的清晨,天还没亮,警车就围了工厂,民警搜走了1977个马建口中的“铁头子”,最终1746个被认定为“枪支散件”,马晓强当天就被带走,这一走,家里的天就塌了。马建的办公室里,褪色的砖红色沙发上还堆着儿子没看完的配件图册,孙女总缠着问“爸爸去哪了”,他只能强忍着眼泪说“爸爸去远方赚钱了”,临近春节,阖家团圆的日子,这个家却连完整都谈不上。 庭审时的一幕让马建至今想不通。审判长当场拿起6个涉案螺母,往同款螺具上拧,一次次都失败了,可这样直观的事实,没能改变判决结果。侦查人员说,螺母没抛光、丝口有毛刺才拧不紧,调整后能击发,卡壳不代表不能用。但马晓强的辩护律师提供了西南政法大学的司法鉴定意见,明确这些螺母只是金属紧固构件,不属于枪械主要功能零部件,可法院以“检材来源不明”为由未予采纳,反而依据公安鉴定中心的结论——这些螺母与AR-15步枪枪管螺母结构、尺寸基本一致,能互换且有专用性。更让人疑惑的是,涉案螺母的高度、外形和公安部AR-15图谱里的枪管螺母压根不一样,当初给马晓强定制螺母的玩具商也能证实,这些配件是用于玩具水弹枪的。 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,非成套枪支散件每三十件算一套,1746个螺母折算下来近58套,已达“情节严重”标准,这也是法院量刑的重要依据。可问题在于,这些螺母真的能认定为枪支散件吗?广州另一起类似案件中,鉴定人当庭承认,真枪与玩具枪的主要零件材质、强度差异极大,通常无法互换,涉案螺母用的是6063铝合金,而真枪部件多用高强度的7075铝合金,仅凭外形相似就认定专用性,是否过于牵强?马晓强通过1688平台销售这些配件,交易记录公开透明,没有任何隐蔽操作,所谓“非法制造、买卖”的主观故意,从何谈起? 为了给儿子洗冤,马建把养老钱、工厂周转资金全投进了官司,300多万花出去,律师费、鉴定费、差旅费像流水一样,原本正常运转的工厂因为老板被抓、资金断裂彻底停工,几十名工人也没了生计。马建的血压、血糖飙到失控,晚上只能睡两三个小时,手机里存满了相关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,眼睛熬得通红,就盼着二审能给个公道。可上诉递交后,日子一天天过去,二审开庭时间始终没消息,这种煎熬比没钱更磨人。 枪支管理是底线,打击涉枪犯罪没人反对,但司法公正更要兼顾事实与情理。一个普通五金商,按客户要求生产常规配件,却因“形似”就被认定为枪支散件获刑四年,耗资百万维权却迟迟等不到二审结果,这样的结局难免让人质疑:枪支散件的认定标准到底该以什么为依据?是仅凭外形相似,还是要结合实际功能、使用场景综合判断?当审判长当场验证无法使用的配件,依然能被认定为犯罪工具,法律的严谨性何在?司法的意义不仅在于打击犯罪,更在于守护公平正义,不让无辜者蒙冤,不让合法经营者寒心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