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去每一次的中美谈判,美国都在切香肠式掏空中方利益,付出的成本都是临时、可撤回的,拿到的利益则是长期可持续的,40多年来,美国已经有一套完整的流程模板。 从1972年尼克松访华算起,中美之间的谈判已经走过四十多年,美国早就摸透了一套固定套路,说白了就是切香肠式一点点掏空中方利益,自己付出的都是临时能撤回的小成本,却逼着中方做长期、结构性的改变,这套模板玩得炉火纯青,每一步都算得明明白白,毫无新意却屡试不爽。 美国的操作从来都是一个路子:先造势施压,把一点小事无限放大,营造出“不谈就要崩”的紧张气氛,逼中方坐下来谈判;谈的时候就边打边磨,看似各退一步,实则只捡对自己有利的要;等签了协议,转头就翻脸不认人,反正他们的让步随时能收回去,而中方一旦让步,就再也回不去了。 就像你说的,每次谈判前,美国总爱找个由头,把单个问题放大成系统性危机,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,“知识产权盗窃”“市场不开放”“强制技术转让”这些标签,美国翻来覆去地用,简直当成了打压中国的万能话术。 1991年,美国第一次对中国发起301调查,借口就是中国专利法有缺陷、不保护美国知识产权,还大张旗鼓地威胁要对中国几十类出口商品征收100%的惩罚性关税,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美元。 他们甚至拿着一张盗版的《侏罗纪公园》光盘,就一口咬定是中国厂家复制的,把局部地区的盗版问题,吹成整个中国都在“盗窃”美国知识产权,还信口开河说,中国的盗版唱片和软件每年让美国损失8亿美元。 可实际上,当时中国所有激光唱片生产线满负荷运转,一年也只能生产1亿张,就算全是盗版,按市场价算也达不到这个数字,美国所谓的损失,说白了就是为了施压编出来的数字游戏。 为了避免贸易大战,也为了推动“复关”进程,中方只能做出实打实的结构性让步,修改了专利法、商标法,专门建立了知识产权法院,还关闭了十多家涉嫌盗版的音像制品生产企业,允许美国公司进入中国发行音像制品,这些改变都是写入法律、嵌入行政体系的,改起来难如登天,属于长期不可逆的调整。 而美国呢,给的承诺不过是暂停加征关税,就这还是临时的,只要他们觉得不满意,随时能重新把关税大棒挥起来。这就好比两个人换东西,中方拿出的是传家宝,美方递过来的却是一张马上要过期的优惠券,便宜占尽还能随时反悔。 这套操作美国可不是只用了一次,整个90年代,他们先后四次对中国发起301调查,每次都是老套路:先造势威胁,再逼中方让步,最后给个临时好处。 1991年10月,美国又以“市场不开放”为由发起301调查,逼着中方签订《中美市场准入谅解备忘录》,开放更多商品市场;1994年、1996年,又两次以知识产权问题发起调查,每次都逼着中方进一步完善法律、加强执法,而美方每次的让步,无非就是推迟加税、暂时不把中国列入黑名单,没有一项是长期固定的。 到了2001年中国加入WTO,美国更是把这套模板用到了极致。为了加入WTO,中方做出了一系列结构性让步,工业品平均关税从2001年的14.7%降到2010年的9.8%,开放了金融、零售等多个服务业领域,修改了外资负面清单,这些调整直接改变了中国的经济运行规则,影响深远。 而美方承诺的,不过是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,可没过几年,他们就开始以“贸易逆差过大”“汇率操纵”为由,频频向中国施压,甚至反悔当初的承诺,动辄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。 2018年,美国启动第六次对华301调查,借口还是“技术转移、知识产权保护”那一套,发起贸易战,对中国几千亿美元的商品加征关税,逼着中方签订第一阶段经贸协议。 协议中,中方承诺扩大农产品、能源产品采购,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,这些都是需要长期调整的结构性改变,而美方承诺的分阶段降低关税,大部分到现在都没兑现,反而动不动就以“中方落实不到位”为由,发起新一轮制裁。 四十多年来,美国就是靠着这套固定模板,用最小的成本换走了中方最大的利益。中方的每一次让步,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结构性、制度性改变,法律改了就很难改回去,市场开放了就很难再关闭,而美方的每一次让步,都是临时的、可逆的,加税减税全凭心情,翻脸比翻书还快。 他们就像一群精明的投机者,每次都只切一小片“香肠”,慢慢积累,久而久之就掏空了中方的利益,而自己却几乎不用付出什么长期成本,说白了就是靠着霸权地位耍无赖,把谈判当成了单方面索取的工具,明明是平等磋商,却总想搞成一方施压、一方让步的不平等交易,算盘打得比谁都精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