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咸阳,一名14岁女孩到一家零食店购物时,被店员怀疑偷东西。未作任何核实,店员便将女孩扣在店内不让离开。 期间,女孩因情绪紧张出现身体不适,提出联系母亲到场陪同,但店员拒绝其拨打电话。直到随后经过核查,确认女孩并未偷窃,店员才放其离开。 然而,这一过程已对女孩造成严重心理伤害。事后,女孩情绪崩溃,痛苦地对母亲说:“同学们都在场,他们会怎么看我?我是不是干脆跳楼算了。”这番话让家人十分心痛。 女孩母亲随后找到店方讨要说法,但店员非但未道歉,反而选择报警处理。 14岁,正是自尊心比生命还重的年纪,是在意同学眼光、敏感又脆弱的阶段,一句误解的指责、一个异样的眼神,都可能在心底掀起惊涛骇浪。 可零食店的店员,却用最粗暴、最冷漠的方式,将这个女孩的尊严踩在脚下。仅仅因为监控里看到女孩摸过货架商品后又触碰了自己的背包,便认定她偷了东西,在没有任何确凿证据、没有联系家长、没有报警的情况下,直接将已经走出店门的女孩叫回,强行扣留长达20多分钟。 没有人在意女孩的慌乱与无助,没有人顾及她反复辩解的委屈,更没有人留意到,这个被突然扣留的女孩,已经感到身体不适。 当她小心翼翼地提出,想给妈妈打个电话,让妈妈来陪伴自己、处理这件事时,得到的却是店员冰冷的拒绝。 那一刻,女孩的恐惧与孤独,或许早已超越了被怀疑的委屈——她被困在一个陌生的空间里,被当作“小偷”围观,身边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人,连求助的权利都被剥夺。 我无法想象,那20多分钟里,女孩的内心经历了怎样的煎熬。店内往来的顾客,投来的或许是好奇、或许是鄙夷、或许是漠然的目光,而其中,还有她认识的同学。 对她而言,每一道目光都像一根针,狠狠扎在心上,每一秒的等待,都像是对尊严的凌迟。她或许反复在心里挣扎:“我没有偷,为什么没有人相信我?”“同学们都看到了,他们以后会怎么看我?”“我是不是真的很丢人?” 为了挣脱这份煎熬,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,女孩最终选择了最卑微的方式——主动打开自己的背包,将里面的东西一一翻出,任由店员和围观者审视。 当确认包里没有任何不属于零食店的商品时,店员才不情不愿地放她离开[参考5]。可这份迟到的“清白”,早已无法挽回她被践踏的尊严,无法抚平她心底的创伤。 走出零食店的那一刻,女孩所有的坚强瞬间崩塌。她找到妈妈,哭了整整四个小时,情绪崩溃到极致。 很多成年人或许会觉得,“不就是被误会了一次,至于吗?”可他们忘了,青春期的尊严,脆弱又珍贵,一旦被当众碾碎,就很难再拼凑完整。 就像有网友所说,这种公共场合的污蔑,带来的心理创伤,可能会伴随孩子一生,甚至引发长期的自卑、社交恐惧,影响她未来的人生。 女孩的妈妈得知真相后,心疼得无以复加。她没有选择沉默,而是带着女儿来到零食店,只想为女儿讨一个公道,只想让店员为自己的不当行为道歉,只想尽量降低这件事对女儿的负面影响。 可令人愤怒的是,面对家长合理的诉求,零食店的店员不仅没有丝毫歉意,反而倒打一耙,选择了报警。 店员的这一举动,更显冷漠与无知。他们或许以为,报警就能掩盖自己的过错,就能将自己从这场纠纷中摘干净,却不知道,他们的行为,早已触碰了法律的红线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店员作为商家的工作人员,根本没有任何权力扣留他人、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,更没有权力禁止未成年人联系自己的监护人。 他们非法扣留女孩、禁止女孩联系家长的行为,已经严重侵犯了女孩的人身自由权、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;而让女孩当众开包自证清白,本质上是将非法搜查的压力转嫁给未成年人,更是对女孩隐私权的侵犯。 更值得深思的是,这件事的悲剧,从来都不是“误会”那么简单,而是源于店员的无知、冷漠,以及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彻底漠视。 他们或许只是觉得,“怀疑偷东西,扣留下来查一查很正常”,却没有意识到,自己面对的是一个14岁的未成年人,是一个心智尚未成熟、需要被保护的孩子。 根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,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、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,即便发现未成年人有不当行为,也应当用合理、有温度的方式解决,而不是不顾场合肆意羞辱。 其实,面对可疑情况,店员有无数种更合理、更体面的处理方式:可以第一时间报警,由警方依法调查核实;可以联系女孩的家长,让家长到场配合处理;可以私下核对监控,而不是将女孩当众扣留、围观。 可他们偏偏选择了最伤人、最违法的一种,只因他们没有尊重他人的意识,没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观念,更没有敬畏法律的底线。 警方介入调查后,最终证实,女孩确实没有偷东西,这场闹剧,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无凭无据的误会。可误会可以澄清,伤害却无法逆转。女孩心里的阴影,不是一句“误会”就能抹去的;被践踏的尊严,不是一次“澄清”就能挽回的。 而零食店的店员,也终将为自己的无知和冷漠,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