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来开的。” 就这四个字,从助理嘴里对着警察说出来的时候,这事儿的性质就全变了。 比车祸本身,可刺激多了。 金晨脸上挂了彩,慌着去医院,行,我能理解,毕竟是演员,脸就是饭碗。 人嘛,遇到事儿第一反应都是保住自己最重要的东西。 但留下个人在现场,帮你跟警察撒谎顶包,这操作是什么路数? 咱们普通人,谁敢这么玩儿?出了事,第一反应就是老老实实站那儿,等交警来,一个字都不敢瞎说。 可人家呢?“你顶着,我先走”。 这感觉太差了。一下子就把“特权”两个字,明晃晃地贴在了脑门上。 后来通报出来了,说不是为了骗保。她自己也掏钱,早早把所有损失都赔干净了。 这就更有意思了。 既然不图钱,那到底图什么? 我琢磨了半天,可能就图个“省事”,一种根深蒂固的“内部消化”思维。 总觉得,钱能摆平一切。车我赔了,人我安抚了,这事儿不就翻篇了吗? 他们忘了最重要的一点: 警察叔叔介入的那一刻,这事儿就不是你家后院那点民事纠纷了。这是公共事件。你以为在玩“私了”的游戏,其实你已经站在了公共规则的考场上。 用钱,是擦不掉笔录上那个谎言的。 所以你看,大家真正生气的,压根就不是一场意外,也不是一个慌乱中跑去医院的女明星。 我们反感的,是那种“我们圈子的事,就用我们圈子的办法解决”的潜在逻辑。 这一通折腾下来,最后证明了啥? 证明最开始大大方方承认“对,车是我开的,但我脸受伤了得马上去医院,这是我助理联系方式,我随时配合”,可能屁事没有。 一场教科书级别的、由侥幸和傲慢联袂主演的公关灾难。 有时候,最聪明的办法,恰恰就是那个最笨、最诚实的办法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