泸州花坛白骨案泸州花坛白骨案 印证了一件事:不要介入他人的因果,不要拿金钱去试探人性。被害人吴某萍的儿子黄平说:我的妈妈对朋友很好。妈妈当时做羊毛衫批发生意,抽屉里的钱很多。 1997年泸州职工的平均工资才四五百块,她一次性拿出4万借给同行,也就是犯罪嫌疑人。如果她当时不借这个钱,也就不会丢了命吧?当时的4万块钱算是巨款了。可以买一套房子。除了自己最亲近的人,不要轻易借钱给别人,到最后能借出仇来。吴某萍遇害的时候才35岁,她的身躯被蜷缩在小小的花坛里面28年。她原本有非常美好富足的未来,却被别人恩将仇报。据说他那个时候已经有百万的身价了。犯罪嫌疑人杀死她之后,抢走她的身上的金银首饰,把她封在一个小小的花坛里面,用瓷砖封死,原本她不该有这样的命运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