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行员工把钱卷跑了,银行两手一摊说“是他个人行为,跟我没关系”?这波操作我给满分(反向的)! 这事儿听着就让人血压飙升:11个储户,220万血汗钱,在银行VIP室、看着穿制服的大堂经理存的,结果呢?钱第二天就被转走挥霍了。现在员工坐牢了,钱也没了,银行居然来了句“员工已离岗,我们不赔”。 我就纳闷了: 既然是“个人行为”,那这事儿是在银行大厅干的?穿着银行工服干的?用的银行系统?如果是,那作为储户,我怎么分辨谁是“李逵”谁是“李鬼”? 真相只有一个: 所谓的“内控失效”,就是银行最大的遮羞布。这不仅仅是那一个员工的坏,更是银行管理的烂!如果员工离职了还能在柜台“自由发挥”这么久,那以后咱们去银行存钱,是不是还得先查查人家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没? 我的观点很直接: 储户信任的是这块“银行的金字招牌”,不是某一个员工。只要是在你的地盘、穿你的衣服干的事,你就得负责! 一审判储户败诉简直离谱,好在二审同案胜诉了,这才是人间清醒。 最后给大伙提个醒: 去银行存钱,别光盯着那点所谓“高息”眼红,U盾握在手,密码谁也别给。哪怕对面跪着求你,也别把验证码告诉他! 别让你的信任,成了别人逃避责任的借口!这事儿必须得有个说法,你们觉得呢?评论区聊聊!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