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请客吃饭+开车接送,关系没成能要钱吗?”河南一男子用拳头给出了答案…结果惨了! 这事儿得从2023年12月说起。河南男子雷某在网上认识了同城的李某,两人聊得挺投机。转眼到了2024年元旦,李某主动发信息:“来接我去你家吧!” 雷某心头一热,开车就去了。接到人后,他大方地请李某吃了顿饭,席间两人默契地约定:饭后发生关系。 可接下来的发展,谁也没想到。 到了雷某家,李某皱起了眉头——屋里又乱又有味儿。她当即表示:“要不,去宾馆吧?” 雷某带着李某连看了几家宾馆,却总以“不合适”为由离开。李某心里明白了:这是舍不得开房钱啊!兴致全无的她直接说:“送我回家吧。” 回去的路上,雷某越想越憋屈:饭钱我掏的,油钱我出的,忙活半天一场空?车开到半路,他突然停下:“把饭钱和车费给我!” “凭什么?”李某当然不同意。 争吵迅速升级。雷某竟动起手来!李某害怕之下,只好转账200元。可雷某觉得不够,又一把夺过李某价值200元的手机,这才放她下车。 李某一下车就报了警。雷某接到民警电话还挺坦然,觉得“要回自己的钱有什么错”。可到了派出所他才傻眼——直接被刑事拘留了! 法院审理后,一锤定音: 请客吃饭、开车接送,这属于法律上的“好意施惠”,是你为发展感情自愿付出的。对方不愿继续,你不能强行要回这些钱。 但关键在这里: 一旦动了手,性质就全变了! 使用暴力强迫对方给钱,这已经构成了抢劫罪。尽管金额只有400元,尽管雷某有自首情节,法院最终还是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6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 一个令人深思的对比: 如果雷某只是口头要钱,哪怕告到法院,顶多是要不回来。可他一动手,就为了400元换来了一年半的牢狱之灾。 网友吵翻了: 有人觉得李某“白吃白喝不厚道”;更多人认为“再有理也不能动手抢劫”。 其实这起案件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:感情中的付出是你情我愿,不能当成买卖来计较。更关键的是,任何纠纷都不能用暴力解决——那只会让小事变大事,民事变刑事。 想想看:为了一顿饭钱、一点油费,搭上一年半的自由,值得吗? 感情不是交易,尊重他人意愿,守住法律底线,这才是成年人该有的体面。 (本文根据河南省某法院真实案例改编,人物为化名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