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让一个姓氏,成为一生的耻辱标签! 河南一位苟姓父亲,因姓氏在方言中与“狗”同音,从小饱受歧视,为避免小女儿重蹈覆辙,耗时三个月跨省办理手续,成功与小女儿一同改姓“敬”。 此举解开他三十年的心结,还激励他减重40斤。 该案例折射出姓氏谐音歧视问题,且各地姓氏变更审批标准不一。 耗时三个月只为改个姓,背后是三十年被歧视的屈辱,谁也没资格嘲笑这位父亲“小题大做”! 姓氏本是血脉传承的符号,却因方言谐音,让他从小被嘲讽、闹冲突,连女儿的名字都要小心翼翼,这种刻在骨子里的羞耻,不是“忍忍就好”就能化解的。 那些说“任何姓氏都可能被取外号”的人,根本不懂方言里“苟”字带来的恶意有多刺耳,站着说话不腰疼! 《民法典》赋予公民姓名权,可现实中,想摆脱谐音歧视却要层层闯关、跨省奔波,这种制度性门槛,本质上是对受歧视者的二次伤害。 尊重每一个姓氏,完善姓名变更机制,才是社会该有的温度与底线!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