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晋书法家王羲之的儿子王献之,被公主看中了,欲成驸马。他却拿着燃烧着的艾草,向自己的双脚烧去。没想到公主的一句话,让他无望到崩溃。 王献之,字子敬,东晋琅琊临沂人,王羲之第七子。他自幼聪颖,随父习书,兼学张芝草法,书法成就卓著,与父亲并称“二王”。少时即负盛名,举止高雅,谢安曾评其为兄弟中最优者。一次家中失火,兄长慌乱逃出,他却从容唤仆穿鞋,扶侍而出,众人见其沉稳。仕途起步于州主簿、秘书郎,后转秘书丞,受谢安器重,两度任其长史,累迁建威将军、吴兴太守,至中书令,人称“大令”。 王献之原配郗道茂,为表姐,郗鉴孙女、郗昙女。两人青梅竹马,年龄相仿,婚后恩爱。婚后不久,王羲之与郗昙相继去世,又生女玉润夭折,夫妻相互扶持,共同研习艺术,生活虽清苦却相依。郗家渐趋式微,两人感情却与日俱增。 新安公主司马道福,简文帝第三女,先嫁桓温子桓济。桓济谋害叔父桓冲失败遭流放,公主离婚。公主仰慕王献之才貌,借助皇室力量,请求孝武帝下诏选其为驸马。皇命既下,王献之不愿抛弃郗道茂,决定抗拒。他取艾草自灸双足,致严重灼伤,行动不便,以残疾为由拒婚。消息传宫中,公主回应:纵使足残,只要是王献之,她仍愿成婚。这句话让王献之彻底绝望,自残未能奏效。 在皇命威压下,王献之被迫与郗道茂和离。郗道茂深明大义,收拾行囊离开王宅。因父早亡,她投奔伯父郗愔,寄人篱下,终身未再嫁,不久郁郁而终。王献之迎娶新安公主后,仕途顺遂,官至中书令,与公主生女王神爱,后封安帝皇后。 王献之虽获荣华,足疾长期缠身,常年服散疗痛,旧伤反复,身体衰弱。太元十一年,他重病卧床,道士上章问憾事,他只答:不觉有余事,唯忆与郗家离婚。言毕不久病逝,年四十三。隆安元年,安帝追赠侍中、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太宰,谥宪。 这段往事,见于《晋书》《世说新语》等史料,核心情节“子敬灸足以违诏”有明确记载。王献之书法传世,其一生却映照东晋门阀政治下,个人情感常受家族利益与皇权制约。皇权干预婚姻,士族联姻维系权力平衡,个人往往身不由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