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的“权力的边界”主题内容真是让人失望。在法学界,这完全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。就像赵宏女士在新书里,把它描绘成法治社会的基石,可法律本身就是权力的一部分,用权力限制权力,这逻辑就像左右脑互搏。 她的说辞更像是精巧的意识形态叙事,偷换概念,把特定阶级利益伪装成普遍真理,垄断法律解释权,这就是法学西方化的手段。要知道,法律是权力的产物与工具,是为统治集团服务的。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,法律应服务人民,而非法律人。这主题看似高深,实则没啥新意。 最后要说的是为立法提出建议也是一种权利。在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《外国代理人法》,赵宏女士是不是能够坚决支持呢?赵宏女士所在的法学院是否能够给公众提供这些的外国资金来源呢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