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种人真不能惯!”上海,女子在网上买了一条裤子,穿了50天后不想要了,直接申请了仅退款。商家认为女子想白嫖,直接拒绝了。女子不肯善罢甘休,又申请了平台介入。让商家崩溃的是,平台不仅退款给女子,还对自己罚了款。商家不干了,这分明是给白嫖党发福利,不争馒头争口气,一脚油门从湖州干到上海,在女子所在小区楼下,用大喇叭喊隔空喊话:太不要脸了! 林姐在湖州开了家服装网店,这天打开后台一看,当场就气炸了,平台居然同意了上海顾客唐女士的仅退款申请。 这事儿说起来真让人窝火。 唐女士在她店里买了条裤子,收货都整整50天了,突然就发起了仅退款,理由写的是“裤子有质量问题,50天内只试穿了一下”。 林姐盯着屏幕,脑子都懵了,这叫什么事儿啊? 穿50天还叫试穿?那要是天天穿,岂不是得算全新未动? 她心里琢磨着,要是真觉得质量有问题,退货退款都行,可穿了这么久只申请退款,这不等于白拿一条裤子吗? 可唐女士根本不接受协商,直接就向平台投诉了,一口咬定裤子起球、掉色、线头多,属于严重质量问题。 让林姐没想到的是,平台审核之后,竟然直接支持了唐女士的仅退款申请,不仅把钱退给了她,还以“商品质量问题”为由,罚了林姐店铺的钱。 林姐拿着手机,手都气得发抖,嘴里不住地念叨:“这哪儿是做生意啊,这分明是给白嫖党发福利!” 她越想越不甘心,自己起早贪黑打理网店,进货、打包、售后,样样都亲力亲为,辛辛苦苦赚点钱,怎么就成了别人的“冤种提款机”了? 一股火气上来,林姐也顾不上多想,一脚油门踩下去,从湖州开了两百多公里的车,直奔唐女士在上海的小区。 赶到小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,林姐从车里拎出个喇叭,站在楼下就对着楼上喊了起来:你污蔑我们的商品,恶搞我们商家,天理何在啊? 这件事很快在网上传开,网友们说出了自己的经历: 前两天老婆网购几斤粑粑柑,丈母娘代收货说大部分都烂的,然后拍照和店家沟通,店家退回全款!过两天无意中看到桌子上有几个桔子,老婆说是上次网购退款的粑粑柑!我问不是说烂的吗,怎么还能吃!老婆说这几个是丈母娘挑的好一点的!我就说水果又没全都烂钱么全退回来,这种缺德事不要干,把老婆气的一晚没理我! 我上次买一件衣服收到了,尺寸偏小,就换了一件大码的,没想到给我寄过来两件,我联系客服,衣服我留下,怎么退钱回去,客服告诉我了,我最后转账给商家了。不退回去我心里难受,商家亏钱了,本来一件衣服也没有多少利润。 网上买的服装鞋子试穿不合适的当天马上退货,有犹豫期一般三天左右也会下单退货,50天申请仅退款就是想白嫖了。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5条规定,经营者采取网络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。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,如果唐女士收到裤子在七天内,发现尺码不匹配或存在质量问题,选择退货或调换,这是完全合理的行为,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正当维护。商家没理由来拒绝退货。 但是唐女士已经穿了50了,又来申请退货,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,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商业交易的诚信原则,显然是不道德的。 在当今网络消费时代,在享受着前所未有的购买便利,商品和服务都触手可及。 然而,这种便利性的背后,也要求作为消费者我们,在行使自身权利的同时,也应该坚守公平公正的原则,以确保商家的利益不被侵犯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