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要以身相许抵前男友欠款! 作为一对恋人分手以后,女方欠男方的钱没办法还,该怎么办? 既然两人分手了,在情感上没有交集,但是女方欠有男方的钱,要么女方向家人,向亲戚,向朋友,向同学同事,向银行借钱,把这笔欠债还掉,要么没有任何办法的情况下,可以与对方沟通好,写下欠条,规定具体还款日期,都是两种不错的解决问题的好方法。 若是女方以身相许来抵债,性质就变味了,有强人所难的意思,有卖淫抵债的嫌疑,是违背公序良俗的,也是不合法的行为。 据媒体1月24日报道,湖南一对情侣分手以后,女方欠下男方50000元钱,无法偿还,便写下借条,约定“以身相许”抵5万元欠款。分手后男方索要欠款遭女方拒绝,一气之下将女方告上法庭,法院判定:该笔欠款女方应予偿还。 女方采取的这种还款的方式“以身相许”来抵债,大有强人所难,以身抵债无论从传统文化习惯上,还上从法律法规上,都是不支持的。 本人认为:一是女方“以身相许”来抵还债务,是一种变形的以卖淫来抵债的方式,损害了公序良俗,违反了现行的法律法规,是绝对不允许的。 二是女方“以身相许”来抵还债务,违背了道德文化观念,违背了传统婚俗习惯,是不应该的一种缺少道德修养的行为,是不足取的,是遭人家唾弃的行为。 三是女方“以身相许”来抵还债务,对稳定的良好的社会风气是一种破坏行为,影响极坏,与社会的精神文明是格格不入的,破坏了安定的社会局面,丑化了社会形象。 以上是本人观点,如有不妥,请大家在留言区中留下你宝贵的意见,并积极参与评论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