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初,湖南益阳的刘强(化名)遇上了件糟心事。 他和女友李茜(化名)恋爱时,对方因资金周转借了他5万元,还特意在借条里写了句“若未归还借款,本人自愿以身相许嫁给刘强,此款视为彩礼”。 可没想到,两人恋爱才几个月就分手了,刘强催还5万元时,李茜却突然表示愿意履行“结婚承诺”,说这笔钱已经变成彩礼,坚决不肯还钱。 这事看着新鲜,但法律早有明确说法。首先得明白,婚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,怎么能当成还债的“筹码”? 李茜觉得按借条约定结婚就行,却忘了“以身相许抵债务”的约定本身就违背公序良俗,法律根本不认可。 其次,彩礼得是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自愿给付的,这笔钱本质是借款,就算借条提了“视为彩礼”,也改变不了借贷的核心事实。 最终法院判决李茜全额还款,这个结果一点不意外。 情侣间谈钱很正常,但大额往来一定要拎清楚:是借就是借,是赠就是赠,别搞这种“奇葩约定”。 既践踏了婚姻的尊严,也不受法律保护。 说到底,感情归感情,金钱归金钱。不管是恋爱还是交友,大额经济往来都要明确性质,写清楚借条或协议,保留好转账凭证。别让“情分”变成“纠纷”,更别用荒唐约定挑战法律底线,否则最后只会得不偿失。


